“退市不免責”再添新案例!
12月10日,於(yu) 今年7月21日退市的湖北九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有投資)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hui) 下發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
因未按規定披露關(guan) 聯交易、3年財報虛假記載,九有投資和公司原董事長李明合計被罰2350萬(wan) 元,同時,李明被市場禁入10年。
今年以來,退市監管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一方麵,在“應退盡退”原則下,問題公司出清速度加快,滬深交易所觸及重大違法強製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創曆史新高;另一方麵,“退市不免責”成為(wei) 資本市場監管常態,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1月末,2024年以來共有73家退市公司累計被罰20億(yi) 元。

未按規定披露關(guan) 聯交易
年報虛假記載
經查,九有投資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wei) 。
一是未按規定披露關(guan) 聯交易,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和虛假記載。
2020年,九有投資披露無償(chang) 受讓亳州縱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股權,交易金額達6397.32萬(wan) 元,占當期披露淨資產(chan) 的142.30%,公司將前述事項計入營業(ye) 外收入,該事項實質為(wei) 關(guan) 聯人李明對公司的無償(chang) 贈予,構成關(guan) 聯交易,九有投資未按規定披露該信息,也未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九有投資2020年年度報告在前述事項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ye) 外收入6397.32萬(wan) 元,虛減資本公積6397.32萬(wan) 元,虛增利潤總額6397.32萬(wan) 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471.03%。
二是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1年至2023年,子公司北京中廣陽通過虛構服務業(ye) 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2022年,子公司北京博銘銳創廣告有限公司、北京漢諾睿雅公關(guan) 顧問有限公司通過虛構營銷業(ye) 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九有投資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在前述事項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21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ye) 收入4371.2萬(wan) 元,占當期披露營業(ye) 收入的16.29%,虛增利潤總額453萬(wan) 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5.07%。
2022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ye) 收入1.5億(yi) 元,占當期披露營業(ye) 收入的49.44%,虛增利潤總額1199.3萬(wan) 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3.49%。
2023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ye) 收入1.6億(yi) 元,占當期披露營業(ye) 收入的40.64%,虛增利潤總額1783.7萬(wan) 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27.61%。
原董事長被市場禁入10年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wei) 的事實、性質、情節與(yu) 社會(hui) 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hui) 決(jue) 定:
一、對九有投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50萬(wan) 元罰款;
二、對原實控人、時任董事長李明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wan) 元罰款,其中作為(wei)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500萬(wan) 元,作為(wei) 實際控製人罰款1000萬(wan) 元。
由於(yu) 李明在相關(guan) 信息披露違法行為(wei) 中起決(jue) 策、組織、指使作用,情節較為(wei) 嚴(yan) 重。證監會(hui) 決(jue) 定對其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日,上交所作出紀律處分決(jue) 定:對九有投資及原實際控製人、時任董事長李明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李明10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其他有關(guan) 責任主體(ti) 將依規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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