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雲(yun) 南大理州雲(yun) 龍縣自然資源局被指未經過公開招拍掛程序,以“協議出讓”方式將千萬(wan) 噸級新增資源9.5年采礦權延續至一家已列為(wei) 失信懲戒對象的建材公司一事,該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人回應澎湃新聞稱,相關(guan) 部門在業(ye) 務開展過程中,對政策的理解與(yu) 把控存在偏差,目前正積極整改,已下發停工通知並立案調查。
以“協議出讓”方式獲得9.5年采礦權
時間回溯至2019年7月25日,雲(yun) 龍縣力豪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豪建材公司)在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拍賣程序,中標雲(yun) 龍縣苗尾鄉(xiang) 村委會(hui) 境內(nei) 丹塢箐采礦區的5年采礦權。彼時,當地這家公司剛成立兩(liang) 個(ge) 多月。次年,該公司取得了丹塢箐普通建築材料用砂岩礦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3日。

雲(yun) 龍縣苗尾鄉(xiang) 村委會(hui) 境內(nei) 丹塢箐采礦區。受訪者供圖
今年5月13日,力豪建材公司持有的丹塢箐建築石料用砂岩礦采礦權到期。按照相關(guan) 規定,采礦權到期後若需繼續開采,需先核實礦區內(nei) 是否仍有可供開采的礦產(chan) 資源儲(chu) 量,在儲(chu) 量符合要求且已履行法定義(yi) 務的前提下,應按規定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辦理采礦權延續手續。
14天後,雲(yun) 龍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的《雲(yun) 南省雲(yun) 龍縣丹塢箐建築石料用砂岩礦(新增資源儲(chu) 量)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摘要》載明,力豪建材公司申請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手續,雲(yun) 龍縣自然資源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丹塢箐建築石料用砂岩礦采礦權。
澎湃新聞注意到,根據《自然資源部關(guan) 於(yu) 深化礦產(chan) 資源管理改革若幹事項的意見》規定,普通建築用砂石土類礦產(chan) 不得通過協議方式出讓探礦權和采礦權,而雲(yun) 南省自然資源廳《關(guan) 於(yu) 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深化礦產(chan) 資源管理改革若幹事項的通知》中則明確,除國家規定可協議出讓的情形外,礦業(ye) 權一律按國家和雲(yun) 南省礦業(ye) 權出讓交易規則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競爭(zheng) 出讓。
2025年7月15日,雲(yun) 龍縣自然資源局與(yu) 力豪建材公司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書(shu) 》,以“協議出讓”方式向其新增1084.73萬(wan) 噸資源儲(chu) 量。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出讓期限為(wei) 9.5年,力豪建材公司取得本合同項下采礦權的方式為(wei) 掛牌出讓。8月25日,力豪建材公司取得了該礦的采礦許可證。

雲(yun) 龍縣自然資源局與(yu) 力豪建材公司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書(shu) 》標注為(wei) 掛牌出讓。
然而,在雲(yun) 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理州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係統以及雲(yun) 龍縣人民政府官網,澎湃新聞均未查詢到相關(guan) 拍賣出讓公告或交易記錄信息。
大理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士向澎湃新聞明確表示,建築石料用砂岩礦新增資源儲(chu) 量不能以協議的方式進行出讓,國家和省級層麵明令禁止,“必須要招投標公開出讓,就算簽了協議也不行,不符合規定,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

雲(yun) 龍縣政府官網發布的《雲(yun) 南省雲(yun) 龍縣丹塢箐建築石料用砂岩礦(新增資源儲(chu) 量)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摘要》載明以協議方式出讓丹塢箐建築石料用砂岩礦采礦權。
涉事公司已被標注為(wei) 失信懲戒對象
礦業(ye) 權出讓收益是國家基於(yu) 自然資源所有權,依法向礦業(ye) 權人收取的國有資源有償(chang) 使用收入。前述雲(yun) 龍縣的評估報告摘要顯示,該礦此次新增可采資源儲(chu) 量為(wei) 1084.73萬(wan) 噸,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價(jia) 值為(wei) 1074.83萬(wan) 元。根據《大理州國土資源局礦業(ye) 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jia) 公告》,大理州建築用砂岩單位資源量采礦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jia) 為(wei) 0.69元/噸。本次評估砂岩單位資源量采礦權出讓收益為(wei) 0.99元/噸,高於(yu) 上述基準價(jia) 標準。
而雲(yun) 龍縣丹塢箐建築石料用砂岩礦采礦權首次出讓時,資源量為(wei) 150萬(wan) 噸,出讓價(jia) 格425萬(wan) 元,折算後單位資源量(每噸)采礦權出讓收益為(wei) 2.8元。對比可知,雲(yun) 龍縣自然資源局本次以協議方式出讓1084.73萬(wan) 噸資源對應的采礦權,其單位資源量(每噸)出讓收益較此前首次出讓價(jia) 格減少1.81元。
據“信用中國”平台公示信息顯示,力豪建材公司成立於(yu) 2019年5月,經營範圍涵蓋礦產(chan) 資源(非煤礦山)開采等業(ye) 務,目前該公司已被標注為(wei) 失信懲戒對象。今年6月17日,因違反財產(chan) 報告製度,該公司被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列為(wei) 失信被執行人;同年11月27日,又因具備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shu) 確定的義(yi) 務,被大理市人民法院再次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信用中國顯示,涉事企業(ye) 已被標注為(wei) 失信懲戒對象。
澎湃新聞另從(cong) 權威渠道獲悉,截至2025年11月27日,力豪建材公司存在欠繳多個(ge) 稅種的情形。
澎湃新聞曾聯係力豪建材公司了解核實此事,但對方公示的電話接通後直接轉語音留言。
自然資源局下發停工通知並立案調查
針對此事,雲(yun) 龍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力豪建材公司首次獲得丹塢箐采礦區的5年采礦權是經過“招拍掛”程序,今年延續手續確為(wei) “協議出讓”。因相關(guan) 部門在業(ye) 務開展過程中,對政策的理解與(yu) 把控存在偏差,目前正積極整改,已下發停工通知並立案調查。
“隻能說延續有瑕疵,不能說是有錯誤。”上述負責人解釋稱,每個(ge) 人對政策的理解有不同的看法,大理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經要求整改,縣自然資源局已著手準備委托第三方重新評估儲(chu) 量,同步函接拍賣公司,後續程序將慢慢推進。
一份由雲(yun) 龍縣應急管理局作出的安全生產(chan) 行政執法文書(shu) 顯示,該局執法人員和聘請專(zhuan) 家於(yu) 2025年10月13日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力豪建材公司所有丹塢箐普通建築材料用砂岩礦的礦山采礦許可已失效,安全生產(chan) 許可在有效期。要求其將丹塢箐普通建築材料用砂岩礦的礦山《安全生產(chan) 許可證》正副本交回發證機關(guan) 。礦山安全設施設計審批未批準之前,不得進行采礦活動。

雲(yun) 龍縣應急管理局作出的安全生產(chan) 行政執法文書(shu) 顯示,礦山安全設施設計審批未批準之前,不得進行采礦活動。
對於(yu) 涉事企業(ye) 被指仍在持續違規開采一事,這名負責人予以否認,並稱5月份采礦權到期當天就已下發過停工通知,“上周還要求執法人員前去巡查,未發現有開采的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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