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據媒體(ti) 報道,某企業(ye) 報警稱廠內(nei) 近6噸稀土被盜。
現場勘查發現,門鎖完好無損,僅(jin) 遺留幾個(ge) 黃色蛇皮袋,廠內(nei) 監控位置被移動,被盜稀土處於(yu) 監控盲區。
民警周鑫波通過排查倉(cang) 庫後牆與(yu) 頂棚間的縫隙,成功鎖定並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三人。
經審訊,三人因經濟拮據,多次盜竊稀土並運往江西鷹潭倒賣,獲利72萬(wan) 餘(yu) 元。
目前,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zhen) 辦中。
案件發生以後,有網友表示,這簡直就是現實版的“監守自盜”!三個(ge) 人多次作案竟然都沒被發現,企業(ye) 的安保措施到底有多鬆懈?稀土這麽(me) 重要的資源,管理上竟然出現這麽(me) 大的漏洞,真是讓人氣憤!
也有網友認為(wei) ,這些人為(wei) 了錢真是什麽(me) 都幹得出來!稀土是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他們(men) 就這樣輕易地偷走倒賣,簡直是喪(sang) 心病狂!必須嚴(yan) 懲不貸,讓他們(men) 付出應有的代價(jia) !
那麽(me) ,王某等人的行為(wei) 構成何種犯罪呢?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王某等人的行為(wei) 構成盜竊罪。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wei) 目的,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wei) 。
在本案中,王某等人多次盜竊企業(ye) 稀土,數額特別巨大,且將稀土運往外地倒賣,具有明顯的非法占有目的。
因此,他們(men) 的行為(wei) 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另外,王某等人將麵臨(lin) 怎樣的法律後果呢?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yan) 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an) 。
在本案中,王某等人盜竊的稀土數量近6噸,價(jia) 值巨大,且多次作案,情節嚴(yan) 重。
因此,他們(men) 將麵臨(lin)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刑罰,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an) 的附加刑。
具體(ti) 刑罰將根據案件的具體(ti) 情節、被告人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因素由法院綜合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