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改革委7月7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促進大功率充電設施科學規劃建設的通知。其中提到,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和電力資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場景為(wei) 重點,因地製宜、適度超前、科學合理做好大功率充電設施發展布局。省級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會(hui) 同其他相關(guan) 部門在充電網絡規劃中合理確定大功率充電設施發展目標和建設任務,根據需要適時製定大功率充電設施專(zhuan) 項規劃,聯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優(you) 先明確高速公路服務區場景下的建設計劃,率先對重大節假日期間利用率超過40%的充電設施實施大功率改造。規劃編製要遵循市場規律,做好預測論證,並與(yu) 國土空間規劃、配電網規劃、交通規劃做好銜接,實現大功率充電網絡與(yu) 現有各類型充電設施的協同發展。到2027年底,力爭(zheng) 全國範圍內(nei) 大功率充電設施超過10萬(wan) 台,服務品質和技術應用實現迭代升級。
以下為(wei) 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guan) 於(yu) 促進大功率充電設施科學規劃建設的通知
發改辦能源〔2025〕6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hui)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nei) 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電力企業(ye) 聯合會(hui) ,有關(guan) 充電運營企業(ye) :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是支撐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和新型電力係統建設、促進交通能源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基礎設施。隨著產(chan) 業(ye) 迭代升級,單槍充電功率達到250千瓦以上的大功率充電設施得到進一步普及。為(wei)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ti) 係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有關(guan) 要求,進一步優(you) 化完善我國充電設施網絡布局,穩步構建布局合理、品質升級、技術先進的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體(ti) 係,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專(zhuan) 項規劃統籌
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和電力資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場景為(wei) 重點,因地製宜、適度超前、科學合理做好大功率充電設施發展布局。省級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會(hui) 同其他相關(guan) 部門在充電網絡規劃中合理確定大功率充電設施發展目標和建設任務,根據需要適時製定大功率充電設施專(zhuan) 項規劃,聯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優(you) 先明確高速公路服務區場景下的建設計劃,率先對重大節假日期間利用率超過40%的充電設施實施大功率改造。規劃編製要遵循市場規律,做好預測論證,並與(yu) 國土空間規劃、配電網規劃、交通規劃做好銜接,實現大功率充電網絡與(yu) 現有各類型充電設施的協同發展。到2027年底,力爭(zheng) 全國範圍內(nei) 大功率充電設施超過10萬(wan) 台,服務品質和技術應用實現迭代升級。
二、引導大功率充電設施有序建設
項目建設單位應按照《企業(ye) 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依法辦理項目備案手續,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會(hui) 同投資主管部門加強對大功率充電設施項目的監管,避免資源浪費和無序投建。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推動要素資源集約化利用,支持具有良好投資能力和運營經驗的優(you) 質運營商開展場站建設、改造和運營。積極布局公交、物流、中重型貨運等專(zhuan) 用大功率充電設施。新能源汽車企業(ye) 自建的大功率充電設施網絡,原則上應無差別開放。結合場站條件推廣充電站與(yu) 餐飲、娛樂(le) 、購物、汽車服務等融合的商業(ye) 模式,提升充電服務體(ti) 驗。
三、強化大功率充電設施運營管理
充電運營企業(ye) 要持續加強高安全、高質量、高效能的充電產(chan) 品和服務供給,優(you) 化場站現場環境,完善操作指引、價(jia) 格公示等現場標識,合理配置運維服務人員。充電運營企業(ye) 要加快智能運維平台建設,實現大功率充電過程的故障數據記錄,提升充電設施運行狀態監測和故障處理能力,力爭(zheng) 設備可用率不低於(yu) 98%。大功率充電設施應全量接入政府監測服務平台。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常態化開展充電服務評價(jia) 和運營質量專(zhuan) 項檢查,鼓勵企業(ye) 打造服務優(you) 質、特色鮮明的大功率充電品牌,樹立高品質形象標杆。
四、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安全管理
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嚴(yan) 格落實“管行業(ye) 必須管安全、管業(ye) 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chan) 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視大功率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督促公共充電站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充電建設運營企業(ye) 要嚴(yan) 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開展大功率充電站選址、設計、建設和消防設施布置。充電運營企業(ye) 要加強設備采購管理,核驗充電樁及配套設備產(chan) 品合格證明、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CCC認證)等信息,確保符合質量規定。
五、促進大功率充電設施與(yu) 電網融合發展
電網企業(ye) 要積極開展大功率充電負荷特性對區域配電係統的影響研究,分層分級評估電網對大功率充電設施接入能力。推動大功率充電設施布局規劃與(yu) 配電網規劃融合銜接,適度超前進行電網建設並及時升級改造。鼓勵打造智能有序大功率充電場站,建立大功率充電場站與(yu) 配電網高效互動機製,因地製宜配建光伏發電和儲(chu) 能設施,探索針對智能有序大功率充電場站優(you) 化電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合理利用配電設施低穀容量裕度,提升配電網對於(yu) 大功率充電場站的接入能力。支持充電運營企業(ye) 通過接入新型負荷管理係統參與(yu) 電力市場交易和需求響應,通過價(jia) 格信號促進電動汽車高水平消納清潔能源。
六、完善大功率充電技術標準體(ti) 係
有關(guan) 研究機構、行業(ye) 協會(hui) 等要持續推動大功率充電技術標準體(ti) 係建設,加快設備型式、計量檢測、通訊協議、場站建設、運營管理、安全防護及數字化智能化等關(guan) 鍵技術標準製修訂,以標準提升促進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堅持尊重市場、著眼長遠的原則,推動大功率充電國家標準納入車、樁市場準入條件,開展麵向大功率充電國家標準的車樁互配測試和對比驗證,綜合考慮市場接受度、產(chan) 品兼容性、技術先進性、運行安全性,分類推動大功率充電標準在高壓平台乘用車型和重卡等商用車型上裝車應用。加強大功率充電標準國際化工作,推動國內(nei) 國際充電標準協同發展。
七、推動大功率充電技術創新應用
充電運營企業(ye) 要加強充電裝備技術升級,提高大功率充電設施的運行效率和使用壽命。鼓勵對分體(ti) 式設備采用大功率充電優(you) 先的功率分配策略。加快高壓碳化矽模塊、主控芯片等核心器件國產(chan) 化替代,推動涵蓋零部件、係統集成、運營服務的充電產(chan) 業(ye) 鏈整體(ti) 升級。麵向電動重卡、電動船舶、電動飛機等大容量、高倍率動力電池應用場景,開展單槍兆瓦級充電技術研究與(yu) 試點應用。應用電力智能管理、無人機巡檢、充電安全預警、智慧消防等技術,加強大功率充電站智能化安全管理,提升充電設施智能運維水平。
八、加強要素保障和支持力度
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進一步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發展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供電、財政、金融等配套政策供給。鼓勵給予充電場站10年以上租賃期限,引導企業(ye) 長期穩定經營。電網企業(ye) 應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的用電保障,重點解決(jue) 高速公路服務區的用電容量,降低電力引入成本,縮短電力擴容周期。鼓勵研究大功率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激勵機製,通過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等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功率充電設施項目建設。
九、強化組織協調和工作督導
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積極會(hui) 同能源、交通運輸、工業(ye) 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合力開展規劃編製,細化政策落實措施。國家能源局將會(hui) 同交通運輸部等有關(guan) 部門結合各地建設進展,依托政府充電監測服務平台定期開展實施情況評估,適時打造一批具有示範作用的大功率充電應用城市與(yu) 高速走廊,推動大功率充電設施高質量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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