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5個部門分領248項生態環保責任
2017-09-10 09:03 來源:河北新聞網 編輯:必威88官方网站

 河北省出台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


 55個(ge) 部門分領248項生態環保責任


 日前,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hui) 印發了《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試行)》,明確了黨(dang) 委及其有關(guan) 部門、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中直駐冀單位、金融機構等55個(ge) 部門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責任條款共計248項。在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編製了《河北省政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明確了省政府26個(ge) 部門負有151項監管職責,逐項列出了追責、問責情形。


 這一規定的出台,細化、厘清了責任邊界,在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史上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yi) ,它的實施將推動我省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的環境保護管理新體(ti) 製。


 堅持權責一致進行督導問責。規定明確提出,要實行最嚴(yan) 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製度。堅持黨(dang) 政同責、一崗雙責、責權一致、齊抓共管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決(jue) 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河北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體(ti) 係及問責製度,實行終身追責。各級黨(dang) 委、政府主要領導對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承擔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其他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nei) 承擔相應責任。


 在建立問責製度的同時,規定還提出以此為(wei) 標準,建立考核與(yu) 獎懲製度。各級黨(dang) 委、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落實環境保護管理職責的情況,作為(wei) 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內(nei) 容。


 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沒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標或發生環境汙染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追究相關(guan) 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並在評優(you) 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jue) ”。對保護和改善環境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ge) 人給予獎勵。


 規定還明確,對未完成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約談下級政府及其相關(guan) 部門負責人;對超過國家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指標的地區,依法實施區域限批;對發生公眾(zhong) 反映強烈、影響社會(hui) 穩定的環境汙染或生態破壞等案件的地區,應實施掛牌督辦。發現有關(guan) 工作人員有違法行為(wei) ,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向其任免機關(guan) 或監察機關(guan) 提出處分建議。

上一篇:佛山14家陶企被重點保護

下一篇:福建建寧全麵整頓采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