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就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發布予以解讀。

發布會(hui) 現場(記者 沈愛群 攝)
發布會(hui) 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黨(dang) 組成員、副局長周德昶表示,煤礦作為(wei) 傳(chuan) 統高危領域,曆來是安全生產(chan) 的重中之重。2023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意見》,對礦山安全生產(chan) 工作提出一係列新要求。2024年5月1日施行的《煤礦安全生產(chan) 條例》,明晰了各級政府、監管監察部門和礦山企業(ye) “全鏈條”安全責任。2024年1月,國務院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印發《關(guan) 於(yu) 防範遏製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chan) 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強化了八個(ge) 方麵具體(ti) 措施。這些法規政策要求需要通過修訂《煤礦安全規程》進行細化和落實。
周德昶進一步介紹,《煤礦安全規程》作為(wei) 礦山安全生產(chan) 法律法規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煤炭行業(ye) 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在煤礦安全生產(chan) 領域居於(yu) 主體(ti) 規章地位,是規範煤礦安全生產(chan) 行為(wei) 的基本準繩,也是安全生產(chan) 監管監察執法的主要依據。自1951年首次頒布以來,先後經曆9次全麵修訂和6次部分修改。
據介紹,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共六編,三十四章,七百七十七條。與(yu) 上版相比,新增56條,實質性修改353條,是一次全麵、係統修訂,也可以說是最徹底的一次修訂。
對於(yu) 本次修訂,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高度重視,成立了專(zhuan) 門的修訂組織,匯聚煤礦安全生產(chan) 領域眾(zhong) 多權威專(zhuan) 家,組織開展了調研論證、條款起草、征求意見、集中審查、實施評估等相關(guan) 工作,最終形成修訂草案,按照立法程序進行審查後,於(yu) 7月24日以應急管理部第17號令形式向社會(hui) 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另據了解,本次修訂的一個(ge) 重要原則,就是依據黨(dang) 的二十大關(guan) 於(yu) “完善公共安全體(ti) 係,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來煤礦重特大事故教訓,深入總結煤礦安全生產(chan) 好的經驗做法,充分吸收技術進步和裝備升級的最新成果,力求解決(jue) 當前煤礦安全生產(chan) 工作中存在的痛點、難點和堵點問題,既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又博采眾(zhong) 長、推陳出新,力爭(zheng) 對促進煤礦安全生產(chan) 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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