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men) 街之所以出現所通報的問題,是因為(wei) 我作為(wei) 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給全區環境工作‘抹了黑’……”這段話是一名街鎮黨(dang) 委“一把手”在約談會(hui) 上的表態發言。
近日,因汙染防治不力,他同來自濱海新區古林街、大港街,北辰區天穆鎮,寶坻區寶坪街,寧河區蘆台鎮,靜海區靜海鎮、津南區鹹水沽鎮共6個(ge) 區7個(ge) 街鎮黨(dang) 政主要負責人一同被天津市環保局公開約談。
這是天津市環保局按照《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關(guan) 於(yu) “四清一綠”行動2017年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等相關(guan) 規定,受天津市政府委托,首次對全市相關(guan) 鎮街黨(dang) 政負責人進行約談。
約談會(hui) 認為(wei) ,上述7個(ge) 街鎮落實治汙措施不到位,施工揚塵汙染、渣土撒漏、“散亂(luan) 汙”企業(ye) 等問題突出,8月以來,被全市通報的各類汙染問題數量在全市所占比例較多,治汙屬地責任落實和精細化管理水平亟待進一步提升。
約談會(hui) 要求,7個(ge) 街鎮要迅速製定整改方案,15日內(nei) 報天津市環保局,抄報所在區政府,並在兩(liang) 個(ge) 月內(nei) 報送整改報告。7個(ge) 街鎮主要負責人均表態稱,誠懇接受約談,正視問題,深刻反思,下一步將強化整改,舉(ju) 一反三,確保大氣汙染治理工作落到實處,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約談會(hui) 強調,如果再出現類似問題,將嚴(yan) 格按照《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規定,對約談3次後整改仍不到位的街鎮黨(dang) 政主要負責人予以就地免職並進行相關(guan)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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