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環保公益組織公眾(zhong) 環境研究中心(IPE)與(yu) 自然資源保護協會(hui) (NRDC)共同在北京發布了“2016-2017年度120城市汙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評價(jia) 結果,顯示中國環境信息公開於(yu) 十年間取得曆史性進展,但企業(ye) 信息公開仍存在明顯短板。
這是自2009年以來,IPE與(yu) NRDC連續第8年對全國汙染源監管信息公開狀況進行評價(jia) ,評價(jia) 涉及全國120個(ge) 城市,包括各直轄市和國家環保規劃確定的主要環保重點城市。評價(jia) 涉及日常監管、自行監測、投訴舉(ju) 報、排放數據和環評等五大類信息的公開是否全麵、及時、完整和友好。
自2007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公布算起,中國環境信息公開的法製化進程已經走過十年。而IPE蔚藍地圖收集到的汙染源監管信息,從(cong) 2006年一年不到2000條,到2016年年度更新近7萬(wan) 條,客觀反映了中國環境信息公開的曆史性進展。
亮點1:62萬(wan) 餘(yu) 個(ge) 項目 大批企業(ye) 環境違規問題首次暴露
徹底解決(jue) 新環保法實施前的各類曆史遺留問題成為(wei) 本期評價(jia) 最大亮點,各地在環保部統一部署要求下開展了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共涉及62萬(wan) 餘(yu) 個(ge) 項目,大批企業(ye) 環境違規問題首次暴露在公眾(zhong) 視野。同時,PITI指數評價(jia) 在8年以來,首次對有效做出違規建設項目清理信息公開的城市額外增加1分作為(wei) 附加分,以彰顯這些城市在日常監管之外對長期積弊做出的一次性清理和公開。
亮點2:70分以上城市翻番 領先城市基本做到依法公開
本期評價(jia) 中, 14城得分70分以上較上年度翻了一番。溫州、廣州、北京、青島、杭州、寧波繼續保持在70分之上,沈陽、中山、廈門、濟南、蘇州、上海、紹興(xing) 、東(dong) 莞也進入70分以上行列。PITI指數中法律法規要求的信息公開占70分,意味著這些領先城市已經基本做到依法公開。
同時,80個(ge) 城市得分較之上一年度有所提升,推動120城市PITI平均得分提高至52.34分,這是自2013年PITI標準升級以來,平均得分首次超過50分。
亮點3:汙染源監管信息正形成跨領域應用倒逼汙染減排
本期評價(jia) 發現汙染源監管信息正形成跨領域應用,倒逼汙染減排。例如企業(ye) 環境信用等級已經在江蘇等地被用於(yu) 實行差別電價(jia) 和汙水處理差別收費,以推動企業(ye) 守法。
本期評價(jia) 中也提出了各地在環境信息公開方麵存在的問題,首先是新《環保法》、《大氣法》關(guan) 於(yu) 實時公開的法律要求仍待得到執行。比如120個(ge) 城市中,91個(ge) 城市製作並公開了重點排汙單位名錄,涉及2410家廢氣排放企業(ye) ,但通過網絡公開自動監測數據的僅(jin) 284家。
其次,8成城市汙染源日常監管信息公開仍不足50%。其中公開率不足5%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區,包括株洲、金昌、嶽陽、西寧、馬鞍山、平頂山、湘潭、包頭、大同、克拉瑪依、綿陽、南充、錦州、曲靖、蘭(lan) 州等市。一批社會(hui) 關(guan) 注度高的信息仍未有效公開,2016年全國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1017件,而通過公開文件隻能夠明確其中273件,占26.8%。
再者,企業(ye) 有毒有害汙染物的公開存在重大缺失。評價(jia) 發現,多數企業(ye) 重金屬、VOCs等特征汙染物、危險廢棄物產(chan) 生、轉移、處置、排放信息仍未公開,而所在城市尚未有效督促其公開。
報告建議督促監管信息公開嚴(yan) 重滯後的屬地環保部門限期改進,並積極推進統一平台建設;落實新《大氣法》的要求,督促各地全麵、完整發布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督促廢氣企業(ye) 依法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建議製定並落實汙染物排放與(yu) 轉移登記製度。
總結8期PITI指數評價(jia) ,報告認為(wei) ,縱向比較,中國的汙染源信息公開取得曆史性進展;與(yu) 法規比較,東(dong) 南沿海和北京、山東(dong) 等領先地區已經基本達成法規要求;各分項分析,企業(ye) 信息公開明顯滯後於(yu) 政府信息公開,難以滿足社會(hui) 期待;國內(nei) 橫向比較,東(dong) 高西低,差距仍然顯著,山西、甘肅、黑龍江等成為(wei) 公開低地;國際橫向比較,長三角、珠三角、北京、山東(dong) 等區域已經具備和國際先進水平對標條件;從(cong) 實際應用分析,信息公開推動汙染減排的效果初步得到證明,但潛力亟待落實。
公眾(zhong) 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jun) 指出,中央環保督查實現了省區市全覆蓋,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識別的違法問題也是觸目驚心。馬軍(jun) 建議將下一步環保督查的重點從(cong) 個(ge) 案問責轉向機製問責:“嚴(yan) 格督促各地落實環保法、大氣法的環境信息公開要求,查處違反要求的企業(ye) 和不作為(wei) 的地方政府,通過讓每一根煙囪都公開,借助社會(hui) 監督力量,突破地方幹預,真正建立基於(yu) 環保法治的長效汙染防治機製。”
自然資源保護協會(hui) 中國區主任錢京京女士表示,國務院發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十年以來,環境信息公開在多個(ge) 層麵取得了長足進展。環保部最近還就《企業(ye) 事業(ye) 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公眾(zhong) 意見,其中特別強調重點排汙企業(ye) 要主動公開相關(guan) 信息。國家將會(hui) 建立統一的企事業(ye) 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台,集中發布重點排汙單位的環境信息,這將更加方便公眾(zhong) 獲取信息和參與(yu) 監督。同時,企業(ye) 環境信息的披露將為(wei) 綠色金融、綠色一帶一路的實施提供一方麵的重要數據,因為(wei) 將企業(ye) 環境違法違規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後,可以幫助金融機構在決(jue) 策過程中防範環境風險。
環保部宣教中心環境公共關(guan) 係與(yu) 戰略傳(chuan) 播研究所特邀研究員陽平堅博士認為(wei) :“每一個(ge) 人都希望我們(men) 的天更藍,水更清,地更綠,希望我們(men) 的環境改善更好一點,更快一點,在心懷殷切期待的同時,也別忘了我們(men) 還可以行動。在人手一部智能手機的時代,我們(men) 隨時可以舉(ju) 起手機拍下排汙口、黑煙囪、臭水體(ti) ,上傳(chuan) 到官方的舉(ju) 報平台或者民間的曝光平台。不要以為(wei) 你的力量很小,13億(yi) 股很小的力量能匯聚成一股洪流,能推動巨大的改變。”
陽平堅博士提示政府部門在麵對環境汙染這樣一個(ge) 涉及到所有的健康安全的普遍性課題時,要走特別擅長的群眾(zhong) 路線、發揮群眾(zhong) 力量:“我們(men) 應該鼓勵、支持、幫助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采取各種行動,參與(yu) 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環境信息的披露和監督工作。各級政府官員要轉變思維,社會(hui) 組織不是搗亂(luan) 者,是推動者,是政府的幫手,在我們(men) 力有不逮時,做政府監管的有力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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