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網站21日曝光八家行業(ye) 協會(hui) 違規收費案件。這些違規亂(luan) 收費單位包括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hui) 、中國建築裝飾協會(hui) 、吉林省氣象學會(hui) 、上海市水利工程協會(hui) 、上海市供水行業(ye) 協會(hui) 、安徽省道路運輸協會(hui) 、湖北省企業(ye) 聯合會(hui) 和湖北省軟件行業(ye) 協會(hui) 。
上述單位違規收費方式包括:自立名目向企業(ye) 收取鑒定評審費、評介費、證書(shu) 製作費;繼續收取已取消的收費項目;在組織考核及培訓過程中違反考培分離和自願原則收取培訓費用等。違規收費金額在9.6萬(wan) 元到100.83萬(wan) 元之間不等,違規收費起始時間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1月。
發改委強調,行業(ye) 協會(hui) 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時收取的費用應作為(wei) 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管理,未按規定報經省級以上財政、價(jia) 格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收取費用。行業(ye) 協會(hui) 受行政機關(guan) 委托,對企業(ye) 開展各類技術評審、評估、審查、檢驗、檢測、鑒定等活動,不得向企業(ye) 收取費用。行業(ye) 協會(hui) 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不得向評選對象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在評選前後收取各種相關(guan) 費用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變相收費。各級價(jia) 格主管部門將繼續嚴(yan) 查行業(ye) 協會(hui) 違規收費,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八家行業(ye) 協會(hui) 違規收費案件如下:
一、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hui) 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清理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關(guan) 於(yu) “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zheng) 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並納入部門預算”、《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轉發財政部<關(guan) 於(yu) 治理亂(luan) 收費的規定>的通知》等規定,在開展審批部門委托的鑒定評審工作中,把本應由審批機關(guan) 支付的費用轉嫁給企業(ye) 承擔,向企業(ye) 收取鑒定評審費,2015年—2016年違規收費100.83萬(wan) 元。
二、中國建築裝飾協會(hui) 違反《社會(hui) 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關(guan) 於(yu) “社會(hui) 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三)堅持非營利性原則,不得向評選對象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在評選前後收取各種相關(guan) 費用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變相收費,不得以任何形式與(yu) 營利性機構合作舉(ju) 辦或者委托營利性機構舉(ju) 辦”等規定,舉(ju) 辦“中國建築裝飾設計機構五十強企業(ye) 評介”活動,並向企業(ye) 收取“評介費”,2015年—2016年違規收費67.7萬(wan) 元。
三、吉林省氣象學會(hui) 違反《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 於(yu) 清理規範涉及職業(ye) 資格相關(guan) 收費的通知》關(guan) 於(yu) “凡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jue) 定設置的行政許可類職業(ye) 資格,其有關(guan) 考試、鑒定收費按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管理權限經省級以上財政和價(jia) 格主管部門審批的,予以保留,但除考試、鑒定收費以外的培訓費、證書(shu) 費等其他所有收費一律取消”等規定,繼續收取防雷業(ye) 務人員培訓費,2013年1月—2015年6月違規收費9.6萬(wan) 元。
四、上海市水利工程協會(hui) 違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治理向企業(ye) 亂(luan) 收費、亂(luan) 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jue) 定》關(guan) 於(yu) “嚴(yan) 禁強製企業(ye) 參加不必要的會(hui) 議、培訓、學術研討、技術考核、檢查評比和學會(hui) 、協會(hui) 、研究會(hui) 等”等規定,在組織考核及培訓過程中違反考培分離和自願原則收取培訓費用,2014年1月1日—2015年7月20日違規收費28.17萬(wan) 元。
五、上海市供水行業(ye) 協會(hui) 違反《上海市價(jia) 格管理條例》關(guan) 於(yu) “不得無證收費、超標準收費、擴大範圍收費、使用非法票據收費以及從(cong) 事無服務事實的收費”等規定,在組織開展技能鑒定過程中超標準收取鑒定費,2014年1月—2015年7月違規收費13.6萬(wan) 元。
六、安徽省道路運輸協會(hui) 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關(guan) 於(yu) 印發安徽省交通運輸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標準化達標考評實施方案的通知》,對交通運輸企業(ye) 開展“安全生產(chan) 標準化達標考評”過程中,違反《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糾風辦關(guan) 於(yu) 規範社會(hui) 團體(ti) 收費行為(wei) 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時收取的費用應作為(wei) 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管理。設立收費項目應該按照財務隸屬關(guan) 係分別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hui) 同價(jia) 格主管部門批準”、《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行政事業(ye) 性收費項目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自立項目向企業(ye) 收取考評費,2015年違規收費39萬(wan) 元。
七、湖北省企業(ye) 聯合會(hui) 按照湖北省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要求開展“企業(ye) 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評審”過程中,自立項目收取成果申報評審費,2015年—2016年違規收費33.5萬(wan) 元。
八、湖北省軟件行業(ye) 協會(hui) ,組織開展“湖北省優(you) 秀軟件企業(ye) 、優(you) 秀軟件產(chan) 品品牌”評比活動,收取評比活動後續證書(shu) 製作等費用,2015年違規收費62.38萬(wan)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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