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陳毓川院士在2017中國探礦者年會(hui) 上做了“對地質工作及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的建議”演講。陳毓川院士1959年留蘇歸國後便進入地質係統工作,完整經曆了中國地質事業(ye) 的三起三落。他曾先後擔任中國地質科學院院長、地礦部總工程師、地礦部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參與(yu) 了90年代的改革方案的製定。陳院士對地質事業(ye) 飽含深情,為(wei) 我國地礦事業(ye) 的發展和地勘體(ti) 製改革長期奔出呼籲。陳院士一生的經曆使他成為(wei) 地勘體(ti) 製改革最有發言權的人物,願陳院士的建議能化為(wei) 現實,最終解決(jue) 國有地勘隊伍的長遠發展問題。
對地質工作及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的建議
陳毓川
導讀
1.地質工作是國家經濟與(yu) 社會(hui) 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2.地質工作體(ti) 製改革回顧
3.地質工作和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的形勢分析
4.對地質工作與(yu) 國有地勘單位隊伍體(ti) 製改革的建議
一、地質工作是國家經濟與(yu) 社會(hui) 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一)曆年來進行的三方麵工作
1、礦產(chan) 地質調查與(yu) 勘查
2、基礎地質調查
3、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
?近年來及今後要加強開展深部地質探測方麵工作
這些方麵涉及我國礦產(chan) 資源需求及礦業(ye) 發展、工農(nong) 業(ye) 發展、國防建設、城鄉(xiang) 建設、基礎工程建設、地質災害預測和防治、地質環境保護、地球科學的探索與(yu) 發展。
我國經濟、社會(hui) 健康發展的方方麵麵都離不開地質工作。這些需求是長久的,國家缺不了地質工作。
(二)地質工作要適應國家政治、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需求
建國初期,國家內(nei) 外交困,為(wei) 發展經濟、維護國防、保障民生,國家把發展礦業(ye) 作為(wei) 重要任務,中央發出全民找礦的號召,地質、冶金、有色、油氣、煤炭、化工、核工業(ye) 、建材、輕工業(ye) 等中央各有關(guan) 部門都成立找礦部門,大力找礦開礦,找礦隊伍大發展。
1961年,中央財政支出的2.11%投入地質找礦工作。
隨著我國經濟及社會(hui) 文明的快速發展,國內(nei) 、國際市場的發展,我國目前已進入資源與(yu) 環境並重的格局。地質工作必須適應大局,在保持礦產(chan) 勘查開發可持續發展強度的同時,加強基礎地質、水工環地質、城市地質、農(nong) 業(ye) 地質,軍(jun) 事地質等方麵的工作。這些方麵是國家所需,是大有作為(wei) 。
二、地質工作體(ti) 製改革回顧
(一)適應國家經濟體(ti) 製改革,順利完成地質工作體(ti) 製改革是地質界的曆史使命。
為(wei) 更好發展我國經濟,國家英明決(jue) 策,改變計劃經濟體(ti) 製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地質工作體(ti) 製必將隨之改變,30多年來都在進行中。地質工作應分為(wei) 商業(ye) 性與(yu) 公益性兩(liang) 類,相應的國有地勘隊伍亦組建為(wei) 企業(ye) 性隊伍、公益性隊伍及兼顧性隊伍,
疑問:如何實現,如何運行?
(二)地質工作及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曆程與(yu) 現狀
八十年代初十二屆三中全會(hui) 製定的“全國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發布後,地質工作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體(ti) 製改革就開始起動。改革的實質是地質工作實現分體(ti) 運行:公益性、戰略性的地質工作由國家實施;商業(ye) 性包括礦產(chan) 勘查由市場為(wei) 主運作,從(cong) 事這方麵工作的地勘單位要企業(ye) 化。至今已達30多年。
1990年底,原地質礦產(chan) 部的40萬(wan) 地質隊伍既搞區域性地質調查、地質環境調查,亦搞礦產(chan) 勘查,礦產(chan) 勘查是主要部分,工業(ye) 部門的地勘隊伍71萬(wan) 人,其中油氣勘查占44萬(wan) 人,主要從(cong) 事礦產(chan) 勘查工作。
原地質礦產(chan) 部的體(ti) 改按1994年8月朱鎔基總理批示,分“野戰軍(jun) ”與(yu) “地方部隊”,到1995年成立了地質調查局和集團總公司籌備組。
1997年已製定具體(ti) 改革方案,後因地礦部撤銷而未實施。
工業(ye) 部門的地勘單位在1983年石油部改變為(wei) 中國石油集團總公司,從(cong) 冶金部分出了有色金屬部分,成立了中國有色金屬工業(ye) 總公司,核工業(ye) 部改為(wei) 核工業(ye) 集團總公司,原部屬地勘隊伍均歸入各總公司。
石油部門的40多萬(wan) 地勘隊伍成功地實現了企業(ye) 化,走勘查開發一體(ti) 化道路。國家給了公司探礦權,繼續給了探礦經費,給了探礦成果,總公司從(cong) 1988年開始從(cong) 開發利潤中提取勘查經費,據統計2000年油氣勘查投入193億(yi) 元,其中國家撥款不到12億(yi) 元,實現了勘查經費由公司自籌。
其他總公司還是采取勘查開發分離,勘查靠國家,改革靠地勘單位自身多種經營的途徑,進展很慢,困難重重。
1998年國土資源部成立後,加大地勘隊伍體(ti) 改力度。
大部分地勘隊伍屬地化管理,進行企業(ye) 化改革。
特別是2011年中央發布分類推進改革指導意見,要求2020年完成。
2012年6、7月份,以國土資源部為(wei) 首八部委聯合對地勘單位體(ti) 改作了調研,肯定了地勘單位巨大貢獻,了解了存在問題,建議製定具體(ti) 政策促進地勘行業(ye) 改革發展。之後,中央部門對體(ti) 改再無信息。
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少數尚未製定體(ti) 改方案外,大部分已製定並在實施體(ti) 改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體(ti) 改方案各具特色,差別很大,有的全省國有地勘單位實施企業(ye) 化,如陝西省、遼寧省。陝西省同時組建省內(nei) 公益性局級地質調查院,省政府給企業(ye) 化隊伍及地調院相應政策,體(ti) 改已運行近十年。有的省如浙江省,在全省國有地勘隊伍列入公益一類,亦已運行多年。大部分省區體(ti) 改把國有地勘隊伍列入公益二類。全國至今對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缺少統一指導和頂層設計。
三、地質工作和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的形勢分析
(一)改革必行,爭(zheng) 取最終勝利!
改革開放是國家發展的大局,地質工作及其隊伍必須適應國家經濟體(ti) 製改革的大局。改革已經進行了30多年,目前到了關(guan) 鍵時刻,在中央與(yu) 地方政府正確領導下,要堅定信心,主動配合,努力爭(zheng) 取最佳方案,推進改革,促進地質工作與(yu) 地勘隊伍更好地發展。
(二)汲取建國近68年來,地質工作三起三落的曆史經驗與(yu) 教訓

地質工作的穩定,涉及國家發展和隊伍的穩定!
(三)沒有國家地質工作規劃
自1998年4月,地質礦產(chan) 部撤銷後,至今沒有了國家地質工作規劃、計劃,也沒有了中央財政穩定的地質經費科目。僅(jin) 有各類工作專(zhuan) 項,三年一變動。專(zhuan) 項任務在管理上切斷了與(yu) 地方專(zhuan) 業(ye) 性地質隊伍的項目業(ye) 務聯係,均按工程招標下達。這對國家地質工作發展及國家與(yu) 地方地質隊伍的建設十分不利。
(四)有些地質工作政策需要調整
1、礦產(chan) 勘查全靠市場脫離了國情
目前,中央對地質工作的財政政策是隻搞公益性地質工作,不搞商業(ye) 性礦產(chan) 勘查工作。礦產(chan) 勘查由市場、企業(ye) 投資。前幾年中央還用地勘基金進行風險勘查,2014年起亦已停止。自2013年起,礦業(ye) 不景氣,企業(ye) 大幅度減少對礦產(chan) 勘查的投入,礦產(chan) 勘查進入收縮期,這不利於(yu) 我國礦業(ye) 的發展及提高我國礦產(chan) 資源的自給率。
2、目前運行的地質勘查基金是風險投資性質,找礦者無礦權,是國家經營礦權。目前實行的初始探礦權實行招拍掛,是政府與(yu) 找礦單位爭(zheng) 權、爭(zheng) 利,剝奪國有地勘單位找礦權和磋傷(shang) 找礦積極性,影響地勘單位企業(ye) 化改革和社會(hui) 力量投向風險勘查的積極性。
(五)目前國有地勘單位處於(yu) 弱勢群體(ti) 地位
廣大國有地勘隊伍目前屬於(yu) 弱勢群體(ti) ,現存33萬(wan) 多人,直屬中央的6萬(wan) 多人,屬地化近28萬(wan) 人,絕大部分隊伍拿不到礦權,無資本找礦開礦,基本上是承擔國家與(yu) 地方政府項目及為(wei) 礦山企業(ye) 打工服務。由於(yu) 礦業(ye) 不景氣,地質項目減少,不少隊伍維持生存都出現了問題。大部分國有地勘單位進行企業(ye) 化改革的條件很差。
四、對地質工作與(yu) 國有地勘單位隊伍體(ti) 製改革的建議
依據上述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國家對地質工作的領導
地質工作是國家重要的基礎工作,涉及的工作方麵很多,需要國家統一規劃、計劃、組織領導,建議成立國家地質局或國家地調局,統一領導全國地質工作,製定和領導實施全國地質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和擴大全國及地方地質“野戰軍(jun) ”隊伍,在財政部確立地質科目及穩定的工作經費。
可以在目前中國地質調查局的基礎上組建。
(二)適當調整國家地質工作重大政策和加大地質工作強度,適應國家需求
1、建議國家地質工作不僅(jin) 僅(jin) 進行公益性、基礎性地質工作,亦需要進行商業(ye) 性礦產(chan) 勘查工作,從(cong) 國家需要實際情況出發進行安排。礦產(chan) 勘查風險階段(預查、普查階段)及急需戰略性礦產(chan) ,如鈾礦等,應當列入國家地質工作內(nei) 容,與(yu) 礦業(ye) 企業(ye) 共同開展此項工作。國家出資完成的普查成果可上市轉讓。企業(ye) 接替勘查、開發,亦減少了風險。這樣可減少礦業(ye) 市場起伏對礦業(ye) 發展的影響,礦產(chan) 勘查強度保持一定水平,國家亦保持了一支找礦隊伍。
2、有計劃地加大大比例尺地質礦產(chan) 調查、城市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農(nong) 業(ye) 地質、地質災害預測與(yu) 防治、深部地質及宇宙空間地質探測、地質調查與(yu) 勘查的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遙感、鑽探等探測方法技術及儀(yi) 器設備研究與(yu) 製備及推廣應用。
3、建立國家礦產(chan) 勘查風險基金(國內(nei) 外)支持社會(hui) 企事業(ye) 單位參與(yu) 礦產(chan) 資源風險勘查,更好配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部署。同時,加快建立礦產(chan) 勘查市場,組織礦產(chan) 勘查公司入市,融獲社會(hui) 資金進行勘查工作。
4、調整初始探礦權招拍掛,恢複申請登記製。建立礦產(chan) 勘查科技知識產(chan) 權法規,礦產(chan) 勘查成果中勘查單位科技知識投入占一定比例。
(三)有效推進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的建議
1、國有地勘隊伍在新中國礦業(ye) 和社會(hui) 發展中作出了突出貢獻
當年中央多部門組建地質找礦隊伍,培養(yang) 了一支具有光榮傳(chuan) 統的地質隊伍。1987年隊伍規模達到110多萬(wan) 人,其中油氣地質隊伍40多萬(wan) 人,非油氣隊伍70多萬(wan) 人,為(wei) 新中國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
非油氣國有地勘隊伍目前保留了33餘(yu) 萬(wan) 職工規模的隊伍,仍是我國找礦的主力軍(jun) ,亦是國家公益性地質工作的主力軍(jun) 。通過體(ti) 製改革,使這支隊伍繼續保持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在這兩(liang) 方麵更好地發揮作用,是國家大事,亦是體(ti) 改的主要目標。
2、隊伍的體(ti) 製改革需要頂層設計
這支找礦功勳隊伍是中央各部所建,其改革需要中央的統一設計,製定統一的最佳改革方案。目前狀況是中央僅(jin) 有原則性方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自製定改革方案,進行體(ti) 改,差異極大,處於(yu) 糢糊狀態。
建議在目前體(ti) 改的關(guan) 鍵時期,國家組織專(zhuan) 門機構,匯總、分析研究全國地勘隊伍體(ti) 改狀況,研究確定下一階段體(ti) 改總體(ti) 方案,製定推進企業(ye) 化改革的各項政策,統一領導或具體(ti) 指導、協調這支功勳隊伍的體(ti) 改工作。
3、對國有地勘隊伍體(ti) 改的建議
國有地勘隊伍體(ti) 改原則:
(1)適應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
(2)有利於(yu) 我國礦業(ye) 及地質工作的發展 ;
(3)有利於(yu) 保持、發展地勘隊伍在找礦以及地質工作領域的科技和人才優(you) 勢;
(4)有利於(yu) 國有地勘隊伍保持及改善工作環境及生活物質待遇;
(5)有中央與(yu) 地方對體(ti) 改的有效領導和政策。
國有地勘隊伍體(ti) 改的最終目標是分為(wei) 三支隊伍。
一支是從(cong) 事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與(yu) 戰略性礦產(chan) 調查勘查隊伍,屬事業(ye) 單位,為(wei) 中央、地方地質隊伍,由中央、地方財政出資,為(wei) 公益一類單位;另一支屬於(yu) 礦業(ye) 界的地質勘查公司、礦業(ye) 開發公司、礦業(ye) 中介服務公司等,為(wei) 企業(ye) 。企業(ye) 化過程中國家財政給予必要的資本金及有關(guan) 政策,通過不同形式切實得到落實;第三支是兼顧前兩(liang) 支隊伍的工作內(nei) 容,中央與(yu) 地方財政部分撥款,目前稱之為(wei) 公益二類單位。
體(ti) 改實施方案,應充分考慮現有實際情況及基礎,采取相對可行有效方案,對進入地質事業(ye) 單位的隊伍,建議全國保留5-8萬(wan) 人,中央以中國地質調查局為(wei) 基礎,增加事業(ye) 性地調隊伍,可回歸當年屬地化時屬於(yu) 中央部門的專(zhuan) 業(ye) 性地調隊伍,如屬原地礦部的上海海洋一大隊、物探一隊、二隊等及屬於(yu) 中央管理的有關(guan) 行業(ye) 地勘隊伍,國家全額拔款。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勘事業(ye) 隊伍,在現有地調院基礎上適當擴大規模,按不同情況,達到一千到兩(liang) 千人,並提升為(wei) 副局級。有的省、區,如西藏,地域麵積大,工作程度低,並有特殊政治因素,可整個(ge) 隊伍歸入事業(ye) 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額拔款事業(ye) 費,製定本地區的地質工作計劃,列入省計劃項目,確定工作經費,由地調院組織實施。
各地質調查院(局),行政上由直屬省、區政府或國土資源廳領導,在業(ye) 務上同時受中國地質調查局(最佳是國家地質局)領導,在完成省、區下達的地質工作任務同時,完成中國地質調查局下達的地質工作任務。
地勘企業(ye) 化隊伍包括上述的二、三類隊伍的建設,以地勘局級單位為(wei) 整體(ti) ,在國家給以必要政策及資本金的條件下,籌組地質調查公司、地質工程公司、地質勘查公司、礦業(ye) 公司、礦業(ye) 中介服務公司等,亦可與(yu) 已有礦業(ye) 企業(ye) 聯辦公司或合入已有大型礦業(ye) 公司等,有的保留公益二類事業(ye) 單位。各企業(ye) 化的地勘隊伍在主體(ti) 上走勘查開發一體(ti) 化為(wei) 主的道路,同時,各類公司亦可結合國家需要,兼顧各方麵的地質工作及社會(hui) 工作。走“一業(ye) 為(wei) 主,多種經營”之路。
陝西省采取的以省內(nei) 地勘局為(wei) 整體(ti) 的企業(ye) 化型式值得借鑒。政府對企業(ye) 化單位的國家事業(ye) 費采取老人老辦法,並給以支持政策,各單位不斷加強企業(ye) 化建設,如進行礦產(chan) 勘查開發、工程勘查及施工、地質災害、民用工程建設、地質環境調查、監測、評價(jia) 、社會(hui) 產(chan) 品研發、房地產(chan) 開發、貿易、金融服務等,在省內(nei) 、省外、國外開展工作。經2009年至今各單位集團公司艱苦奮鬥,取得較大進展,企業(ye) 化程度大為(wei) 提高,礦產(chan) 勘查開發為(wei) 主,多方麵開發服務,各單位運行及經濟狀況穩定增長。總的看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建議國家給企業(ye) 化的國有地勘單位當年油氣地勘隊伍企業(ye) 化時給予的政策:給礦權、給找礦資金、給找礦成果及新建礦山基建費;對人頭費保持老人老辦法,並支持退休職工進入社會(hui) 保險係統。總的企業(ye) 化規模25-28萬(wan) 人。關(guan) 鍵是國家要擬定為(wei) 實行國有地勘單位企業(ye) 化應給予的政策,這是國家應盡的責任。實現企業(ye) 化改革的時限,考慮到找礦開發周期較長,建議以十年為(wei) 期。
結語
地質工作與(yu) 國有地勘隊伍體(ti) 製改革十分緊迫、十分重要,是國家大事。
中央與(yu) 地方政府重視與(yu) 正確領導是關(guan) 鍵。
各級地勘單位需主動配合,共同努力。衷心祝願獲得成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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