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四川夾江縣委、縣政府正式印發《夾江縣陶瓷企業(ye) “退城入園”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在2017~2018年全麵實現園區外的陶瓷企業(ye) “退城入園”。

根據《方案》的要求,夾江將在2018年以前完成園區所轄30平方公裏範圍以外的所有陶瓷企業(ye) 的“退城入園”工作。
其中,第一階段是2017年完成對漹城鎮、甘霖鎮、黃土鎮境內(nei) 陶瓷企業(ye) “退城入園”;第二階段是2018年完成對甘江鎮、木城鎮、順河鄉(xiang) 境內(nei) 陶瓷企業(ye) “退城入園”,最終實現累計投資100億(yi) 元、園區工業(ye) 集中度80%的目標,從(cong) 而徹底解決(jue) 困擾夾江城區發展多年的企業(ye) 圍城問題。

《方案》內(nei) 容顯示,此次夾江陶企“退城入園”所采取的基本原則是規劃優(you) 先、綠色發展。對於(yu) 此次“退城入園”的項目,該《方案》也給出了具體(ti) 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是 嚴(yan) 禁采用淘汰落後的生產(chan) 工藝裝備,新入園的陶瓷企業(ye) 投資強度不低於(yu) 150萬(wan) 元/畝(mu) ,產(chan) 出強度不低於(yu) 180萬(wan) 元/畝(mu) ;
其二是 “退城入園”陶瓷企業(ye) 新建陶瓷生產(chan) 線單線設計年生產(chan) 能力須達到1000萬(wan) 平方米以上,年產(chan) 值須達到8億(yi) 元以上;
其三是 生產(chan) 線須采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窯爐則需要采用高效耐火保溫材料和溫場自控係統。



除了對場地和規模具有一定的標準外,《方案》還規定新入園的陶瓷項目還必須在節能降耗、質量管理、清潔生產(chan) 綠色環保、安全生產(chan) 和社會(hui) 責任、備案審批等方麵設有準入標準。
同時,《方案》還明確,在“退城入園”實施過程中,夾江縣環保局將負責製定全縣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陶瓷企業(ye) 負麵清單,加強對全縣陶瓷企業(ye) 環保監管力度,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陶瓷企業(ye) 依法進行頂格處罰。
據記者觀察,此次被列入“退城入園”範圍的企業(ye) 包括黃土鎮、甘霖鎮、漹城鎮等多地的陶瓷企業(ye) ,作為(wei) 夾江陶瓷產(chan) 業(ye) 的發源地,上述三鎮匯聚了夾江產(chan) 區近50%的陶瓷生產(chan) 企業(ye) 。因此,此次夾江“退城入園”《方案》的實施,預示著夾江有約近50%的陶瓷企業(ye) 將麵臨(lin) 搬遷;而對於(yu) 產(chan) 區內(nei) 達不到環保要求、不符合安全生產(chan) 條件、不規範納稅的陶瓷企業(ye) ,《方案》也明確規定要在2017年內(nei) 全麵關(guan)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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