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ye) 領域生態文明建設打出一磅重拳。5月10日一份頗有含金量的文件——《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落地。按照此文件要求,在相關(guan) 規定範圍內(nei) ,持續進行綠色礦山建設技術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的企業(ye) ,符合條件經認定為(wei) 高新技術企業(ye) 的,可依法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ye) 所得稅。
另外,該文件還鼓勵社會(hui) 資本成立各類綠色礦業(ye) 產(chan) 業(ye) 基金,為(wei) 綠色礦山項目提供資金支持。文件還提出,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ye) 在境內(nei) 中小板、創業(ye) 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掛牌融資。
記者了解到,5月10日上午10,國土資源部召開了推進綠色礦山建座談會(hui) ,財政部、環保部、國家質檢總局、銀監會(hui) 、證監會(hui) 有關(guan) 負責人和部分大型礦山企業(ye) 代表與(yu) 會(hui) 。與(yu) 此同時,《實施意見》落地。可以說,加強礦業(ye) 領域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礦業(ye) 轉型與(yu) 綠色發展是此份文件的根本目的。
該文件開門見山,提出要構建部門協同、四級聯創的工作機製,加大政策支持,加快綠色礦山建設進程,力爭(zheng) 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ye) 發展新模式。
並且,文件提出基本形成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即,新建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生產(chan) 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要求。樹立千家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型綠色礦山典範,實施百個(ge) 綠色勘查項目示範,建設50個(ge) 以上綠色礦業(ye) 發展示範區,形成一批可複製、能推廣的新模式、新機製、新製度。
文件最有含金量的內(nei) 容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快建設進程。
這包括,實行礦產(chan) 資源支持政策。對實行總量調控礦種的開采指標、礦業(ye) 權投放,符合國家產(chan) 業(ye) 政策的,優(you) 先向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ye) 發展示範區安排。符合協議出讓情形的礦業(ye) 權,允許優(you) 先以協議方式有償(chang) 出讓給綠色礦山企業(ye) 。
再者,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範圍內(nei) ,持續進行綠色礦山建設技術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的企業(ye) ,符合條件經認定為(wei) 高新技術企業(ye) 的,可依法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ye) 所得稅。
創新綠色金融扶持政策,也是文件的含金量所在。
文件提出,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在強化對礦業(ye) 領域投資項目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hui) 風險評估及管理的前提下,研發符合地區實際的綠色礦山特色信貸產(chan) 品,加大對綠色礦山企業(ye) 在環境恢複治理、重金屬汙染防治、資源循環利用等方麵的資金支持力度。
對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hui) 風險管理體(ti) 係健全,信息披露及時,與(yu) 利益相關(guan) 方互動良好,購買(mai) 了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產(chan) 品有競爭(zheng) 力、有市場、有效益的綠色礦山企業(ye)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做好金融服務和融資支持。
支持政府性擔保機構探索設立結構化綠色礦業(ye) 擔保基金,為(wei) 綠色礦山企業(ye) 和項目提供增信服務。鼓勵社會(hui) 資本成立各類綠色礦業(ye) 產(chan) 業(ye) 基金,為(wei) 綠色礦山項目提供資金支持。以及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ye) 在境內(nei) 中小板、創業(ye) 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掛牌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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