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礦山建設生產(chan) 中常見安全隱患的排查與(yu) 處置方法,現在總結歸納,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一、露天開采常見事故類型

二、采剝作業(ye) 安全要求
(1)安全平台寬度不宜過窄,一般留有15~25m為(wei) 宜。
(2)設置接滾石平台。當采用陡幫擴幫作業(ye) 時,一般每隔60~90m高度應布置一個(ge) 接滾石平台,其寬度為(wei) 20~25m,以防止擴幫滾石威脅下部正常采剝作業(ye) 。
(3)分區擴幫。擴幫剝離與(yu) 正常剝離應分區作業(ye) ,如在同一區段應交錯作業(ye) ,根據擴幫高差大小不同,水平錯開距離一般應大於(yu) 200m。
(4)定向爆破。擴幫采用定向爆破,使爆破方向不轉向采空區一側(ce) ,以防止擴幫爆破滾石威脅下部正常采剝作業(ye) 安全。嚴(yan) 禁兩(liang) 個(ge) 相臨(lin) 的組合台階同時進行爆破。
(5)保證運輸作業(ye) 安全。陡幫采剝階段,如上部擴幫作業(ye) ,不允許有運輸設備等通過。
三、穿孔作業(ye) 隱患排查與(yu) 處置
01、安全檢查
(1)鑽機在較大的坡度上行走(大於(yu) 15°)必須放下鑽架,采取防傾(qing) 覆措施;在輸電線下麵通過時必須放下主架。
(2)鑽機與(yu) 下部台階接近坡底線的電鏟不同時作業(ye) 。
(3)操作人員在主架上處理故障或進行正常維護時,必須佩戴安全帶。
02、安全處置
(1)鑽機穩車時,應與(yu) 台階坡頂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千斤頂中心至台階坡頂線的最小距離:台車為(wei) 1m,牙輪鑽、潛孔鑽、鋼繩衝(chong) 擊式鑽機為(wei) 2.5m,鬆軟岩體(ti) 為(wei) 3.5m。鑽機作業(ye) 時,其平台上不應有人,非操作人員不應在其周圍停留。鑽機長時間停機,應切斷機上電源。
(2)鑽機靠近台階邊緣行走時,應檢查行走路線是否安全;台車外側(ce) 突出部分至台階坡頂線的最小距離為(wei) 2m,外側(ce) 突出部分至台階坡頂線的最小距離為(wei) 3m。
(3)鑽機移動時,機下應有人引導和監護。行走時,司機應先鳴笛,履帶前後不應有人;不應90°急轉彎或在鬆軟地麵行走;通過高、低壓線路時,應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鑽機不應長時間在斜坡道上停留;沒有充分的照明,夜間不應遠距離行走。
(4)移動電纜和停、切、送電源時,應嚴(yan) 格穿戴好高壓絕緣手套和絕緣鞋,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纜鉤。鑽機發生接地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同時任何人均不應上、下鑽機。

四、爆破作業(ye) 隱患排查與(yu) 處置
01、爆破作業(ye) 前的準備
(1)準備好裝藥的工具及器具。
(2)了解天氣情況。
(3)做好爆破前相關(guan) 方麵的聯係工作。
(4)做好警戒工作。
(5)炮孔的驗收:炮孔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有無偏斜;有無堵孔、卡孔現象,硐室有無坍塌的危險;炮孔內(nei) 是否有水。
經檢查後,如發現炮孔內(nei) 存在問題,必須處理完畢後,方可裝藥起爆。
02、爆破作業(ye) 的安全管理及檢查
(1)各級領導要把爆破作業(ye) 列入安全生產(chan) 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監管,並有專(zhuan) 人負責,爆破作業(ye) 要有專(zhuan) 人指揮。
(2)建立健全爆破作業(ye) 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並嚴(yan) 格執行。
(3)認真組織爆破員的培訓,提高他們(men) 的綜合素質,並持證上崗。
(4)加強爆破材料的管理,嚴(yan) 格執行發放製度。每次爆破後,爆破員必須及時將剩餘(yu) 爆破器材退庫。
(5)爆破作業(ye) 必須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shu) 或爆破說明書(shu) 進行。
(6)必須建立爆破信號係統,做好警戒工作。按時間順序先發出預警信號,開始清場;清場完畢後,確認人員、設備等撤離爆破警戒區,警戒的距離必須留有充分的安全係數,所有警戒人員到位,具備安全起爆條件時發出起爆信號,準許起爆人員起爆;安全等待時間(一般不得小於(yu) 5 min,特殊情況由設計確定)過後,檢查人員進入爆破警戒範圍內(nei) 檢查,確認安全後,發出爆破警戒解除信號。
(7)爆破作業(ye) 地點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禁止進行爆破作業(ye) :
①未嚴(yan) 格按《爆破安全規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②有邊坡滑落危險;
③爆破參數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④危及設備或建築物安全,無有效防護措施;
⑤危險區邊界上未設警戒;
⑥作業(ye) 地點湧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
(8)禁止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e) 的人員穿化纖衣服。
(9)爆破後,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並填寫(xie) 爆破記錄。
03、盲炮處理
在爆破工作中,由於(yu) 各種原因造成起爆藥包(雷管或導爆索)瞎火拒爆和炸藥未爆的現象叫做盲炮,包括殘爆和拒爆。處理盲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處理盲炮前應由爆破領導人定出警戒範圍,並在該區域邊界設置警戒,處理盲炮時無關(guan) 人員不準許進人警戒區。
(2)電力起爆發生盲炮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將盲炮電路短路。
(3)不應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藥壺中的起爆藥包。
(4)盲炮處理後,應仔細檢查爆堆,將殘餘(yu) 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銷毀;在不能確認爆堆無殘留的爆破器材之前,應采取預防措施。
(5)盲炮處理後應由處理者填寫(xie) 登記卡片或提交報告,說明產(chan) 生盲炮的原因、處理的方法和結果、預防措施。

五、鏟裝作業(ye) 隱患排查與(yu) 處置
01、鏟裝作業(ye) 安全檢查
(1)同一平台作業(ye) 的兩(liang) 台以上的挖掘機及相鄰兩(liang) 階段同時作業(ye) 的挖掘機間的距離必須滿足《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規程》的規定。
(2)挖掘機在作業(ye) 平台的穩定範圍內(nei) 行走。
(3)挖掘機、前裝機鏟裝作業(ye) 時,禁止鏟鬥從(cong) 車輛駕駛室上方通過。
02、鏟裝作業(ye) 安全處置
(1)挖掘機汽笛或警報器應完好。進行各種操作時,均應發出警告信號。夜間作業(ye) 時,車下及前後的所有信號、照明燈應完好。
(2)挖掘機作業(ye) 時,發現懸浮岩塊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e) ,並將設備開到安全地帶。
(3)挖掘機作業(ye) 時,懸臂和鏟鬥下麵及工作麵附近,不應有人停留。
(4)裝車時鏟鬥不應壓碰汽車車幫,鏟鬥卸礦高度應不超過0.5m,以免震傷(shang) 司機,砸壞車輛。
(5)不應用挖掘機鏟鬥處理粘廂車輛。
(6)兩(liang) 台以上的挖掘機在同一平台上作業(ye) 時,挖掘機的間距:汽車運輸時,應不小於(yu) 其最大挖掘半徑的3倍,且應不小於(yu) 50m;機車運輸時,應不小於(yu) 二列列車的長度。
(7)上、下台階同時作業(ye) 的挖掘機,應沿台階走向錯開一定的距離。
(8)挖掘機通過電纜、風水管、鐵路道口時,應采取保護電纜、風水管及鐵路道口的措施;在鬆軟或泥濘的道路上行走,應采取防止沉陷的措施;上下坡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9)挖掘機上下坡時,驅動軸應始終處於(yu) 下坡方向;鏟鬥應空載,並下放與(yu) 地麵保持適當距離;懸臂軸線應與(yu) 行進方向一致。
(10)挖掘機運轉時,不應調整懸臂架的位置。






新手指南
我是買家
我是賣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