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88官方网站訊】佛山市作為(wei) 廣東(dong) 省首個(ge) “排汙權有償(chang) 使用”批準試點地級市,2016年就已經逐步建立了排汙權有償(chang) 使用和交易政策的製度體(ti) 係,並按有關(guan) 規定完成了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曆時半年多時間,今天,4月1日,《佛山市排汙權有償(chang) 使用和交易管理試行辦法》正式實施。

“無償(chang) 排汙”對陶企來說將逐漸成為(wei) 曆史!佛山的陶企要花錢購買(mai) 排汙總量指標,才可以合法排汙。
排汙權又稱排放權,是排放汙染物的權利。它是指排放者在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分配的額度內(nei) ,並在確保該權利的行使不損害其他公眾(zhong) 環境權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環境排放汙染物的權利。
《辦法》規定,納入佛山市排汙權有償(chang) 使用和交易範圍的試點因子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試點範圍包括佛山五區。價(jia) 格方麵,參照廣東(dong) 省出台的最新有償(chang) 使用價(jia) 格:
化學需氧量3000元/噸.年;
氨氮4000元/噸.年;
二氧化硫1600元/噸.年;
氮氧化物1800元/噸.年;
費用將實行5年一征收,也就是說,企業(ye) 需一次性繳納5年的排汙權費用。如數額超過企業(ye) 承擔能力,或可分期征收。
排汙指標並不是想買(mai) 就能買(mai) ,或者想買(mai) 多少就買(mai) 多少。
企業(ye) 需要先通過環評,才能購買(mai) 排汙指標,具體(ti) 能買(mai) 多少,則需要按照環境影響評價(jia) 批複的總量指標確定。對於(yu) 一些長期持有排汙指標卻不使用,3年不動工、5年不建成的,政府將按購買(mai) 價(jia) 強製回收;辦法還製定了激勵性的減排補償(chang) 機製,排汙單位因完成減排任務或履行其他法定義(yi) 務而產(chan) 生的富餘(yu) 指標,統一由政府回購予以經濟補償(chang) 。
附文件:《佛山市排汙權有償(chang) 使用和交易管理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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