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後,次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又公布了《關(guan) 於(yu) 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此司法解釋違規處置危險廢棄物或同時觸犯汙染環境罪與(yu) 投放危險物質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據悉,陶瓷企業(ye) 煤氣站產(chan) 生的煤焦油和煤焦油渣、以及含酚廢水(汙泥)已被列入國家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和公安部公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繼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後,次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又公布了《關(guan) 於(yu) 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此司法解釋違規處置危險廢棄物或同時觸犯汙染環境罪與(yu) 投放危險物質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據悉,陶瓷企業(ye) 煤氣站產(chan) 生的煤焦油和煤焦油渣、以及含酚廢水(汙泥)已被列入國家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和公安部公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