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2016年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完善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重點地區和城市要量化任務、明確措施,提出重點項目清單,將減量替代目標分解落實到下一級政府和重點用煤企業(ye) 。
《通知》介紹,2013年以來,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2014年和2015年,全國煤炭消費量同比分別下降2.9%和3.7%,實現了負增長,但部分重點地區新建高耗煤項目較多,煤炭消費減量目標完成進度滯後,全麵完成煤炭消費減量目標任務壓力仍然較大。
《通知》要求切實重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重點地區和城市把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作為(wei) 加強宏觀調控、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下更大氣力,確保完成2016年和2013~2017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目標。
《通知》要求新建耗煤項目要明確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明細,新增用煤應納入替代工作方案,作為(wei) 新增量統籌平衡;煤炭削減量不能按照壓減的過剩行業(ye) 或落後產(chan) 能規模進行估算,要根據壓減的實際產(chan) 量進行科學測算。
《通知》還要求,嚴(yan) 控高耗煤項目新增產(chan) 能。對煤炭、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產(chan) 能過剩產(chan) 業(ye) 和麵臨(lin) 潛在過剩風險的煤電行業(ye) ,要嚴(yan) 控(嚴(yan) 禁)新增產(chan) 能,加快淘汰落後產(chan) 能和化解過剩產(chan) 能,嚴(yan) 格執法,顯著減少產(chan) 能過剩行業(ye) 的煤炭消費量。
《通知》指出,要加快推進煤炭消費減量工程和措施。重點地區、重點城市要圍繞重點領域、重點企業(ye) ,加快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餘(yu) 熱餘(yu) 壓利用、能量係統優(you) 化、電機係統節能等節能改造工程;積極推進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加快淘汰落後燃煤鍋爐,加大高效鍋爐推廣力度,全麵推進燃煤鍋爐和燃煤工業(ye) 窯爐節能環保改造,加強節能環保監管;加快推進產(chan) 城融合,實施餘(yu) 熱暖民工程,充分利用低品位餘(yu) 熱進行供熱,發展高效清潔背壓熱電聯產(chan) 代替分散燃煤供熱。促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強化燃煤鍋爐整治、農(nong) 村散煤治理;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大幅削減散煤使用;推進用能預算管理體(ti) 係建設,推動用能用煤管理精細化、科學化,實現用能用煤的高效配置。
《通知》指出,重點地區要做好煤炭消費形勢分析,對減量目標完成進度滯後的地市,要製定並及時啟動針對高耗能企業(ye) 、落後企業(ye) 、過剩產(chan) 能的預警調控。切實保障民生領域用能用煤和用電,堅決(jue) 防止煤炭消費減量工作前鬆後緊、年底突擊“控煤限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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