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近日發布。評估認為(wei) ,《大氣十條》確定的治汙思路和方向正確,執行和保障措施得力,空氣質量改善成效已經顯現。今後兩(liang) 年和更長的時期內(nei) ,需要加大力度釋放能源結構調整的汙染削減潛力,並構建精準化治霾體(ti) 係,提升重汙染天氣應對能力,保障空氣質量長效改善。
2013年,國務院印發《大氣十條》。根據相關(guan) 要求,中國工程院組織50餘(yu) 位相關(guan) 領域院士和專(zhuan) 家,對《大氣十條》落實情況進行中期評估。評估內(nei) 容主要包括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各項政策措施對空氣質量改善的貢獻,總結經驗和不足,對下一階段提出建議等。
評估認為(wei) ,全國城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呈下降趨勢,多數省份PM2.5或PM10年均濃度下降幅度達到或超過《大氣十條》規定的中期目標要求,可望實現2017年的考核目標。但環境空氣質量麵臨(lin) 形勢依然嚴(yan) 峻,冬季重汙染問題突出,個(ge) 別省份的PM10年均濃度有所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評估測算結果顯示,實施《大氣十條》使全國主要大氣汙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分解各措施對減排量的貢獻發現,重點行業(ye) 提標改造、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和燃煤鍋爐整治是對減排量整體(ti) 貢獻顯著的措施。SO2減排效果最明顯的措施是重點行業(ye) 提標改造、燃煤鍋爐整治和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分別貢獻SO2減排量的39%、29%和22%;NOx減排效果顯著的措施有重點行業(ye) 提標改造、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和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淘汰與(yu) 油品升級,分別貢獻NOx減排量的63%、20%和9%;PM2.5濃度下降貢獻最為(wei) 顯著的措施是重點行業(ye) 提標改造、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燃煤鍋爐整治和揚塵綜合整治,分別貢獻了PM2.5濃度下降的31.2%、21.2%、21.2%和15.2%。機動車的減排貢獻在城市更為(wei) 顯著。此外,北京市及周邊省份的重汙染應急措施能夠有效降低PM2.5濃度,兩(liang) 次啟動紅色預警使得重汙染期間北京市PM2.5日均濃度下降17%~25%。同時,氣象條件近兩(liang) 年沒有對空氣質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
評估報告建議,持續發力嚴(yan) 格落實《大氣十條》各項措施,進一步大力度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和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促進能源生產(chan) 和消費革命。在持續提高煤炭集中清潔高效利用的同時,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核電和天然氣,同時嚴(yan) 控新增燃煤量,更大程度地實現對煤炭的替代;改進終端能源消費結構,推廣使用天然氣,將天然氣用於(yu) 替代工業(ye) 、供暖用煤特別是散煤。盡快形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策。重視整個(ge) 區域的能源結構調整,降低高耗能工業(ye) 在經濟總量中的比重,防止城市中心區高耗煤、高汙染企業(ye) 轉移到郊縣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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