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到2030年光熱發電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1500萬千瓦左右
2025-12-23 11:09 來源:網絡 編輯:必威88官方网站

?12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guan) 於(yu) 促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若幹意見》。其中提出,積極推進光熱發電項目建設,不斷拓展光熱發電開發利用新場景,保障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到2030年,光熱發電總裝機規模力爭(zheng) 達到1500萬(wan) 千瓦左右,度電成本與(yu) 電基本相當;技術實現國際領先並完全自主可控,行業(ye) 實現自主市場化、產(chan) 業(ye) 化發展,成為(wei) 新能源領域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優(you) 勢的新產(chan) 業(ye) 。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guan) 於(yu) 促進

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若幹意見

發改能源〔2025〕1645號

河北省、內(nei) 蒙古自治區、吉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能源局有關(guan) 派出機構,有關(guan) 電力企業(ye) :

光熱發電兼具調峰電源和長時儲(chu) 能的雙重功能,能夠實現用新能源調節支撐新能源,能夠為(wei) 電力係統提供長周期調峰能力和轉動慣量,具備在部分區域作為(wei) 調峰和基礎性電源的潛力,是實現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傳(chuan) 統能源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係統的有效支撐。同時,光熱發電產(chan) 業(ye) 鏈長,規模化開發利用將成為(wei) 我國新能源產(chan) 業(ye) 新的增長點。為(wei) 更好適應新能源高質量發展需求,助力加快構建新型電力係統,現就促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目標

積極推進光熱發電項目建設,不斷拓展光熱發電開發利用新場景,保障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到2030年,光熱發電總裝機規模力爭(zheng) 達到1500萬(wan) 千瓦左右,度電成本與(yu) 煤電基本相當;技術實現國際領先並完全自主可控,行業(ye) 實現自主市場化、產(chan) 業(ye) 化發展,成為(wei) 新能源領域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優(you) 勢的新產(chan) 業(ye) 。

二、加強規劃引導

(一)深入開展光熱發電資源普查。建立科學係統的資源普查內(nei) 容方法體(ti) 係,集成太陽能觀測、國土資源、地形地貌和水資源等基礎數據,評估光熱資源水平,落實場址建設限製性因素,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形成全麵係統的光熱發電資源數據庫。建立普查成果數據庫動態管理機製,及時更新基礎信息,確保普查成果的時效性和實用性。針對重點省區,明確優(you) 勢資源區域和發展潛力,提前做好要素保障和場址保護,為(wei) 項目建設奠定良好基礎。加強普查成果的共享與(yu) 應用,為(wei) 區域光熱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二)做好光熱發電規劃布局。適應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形勢與(yu) 需要,明確光熱發電在新型電力係統中的定位及作用,完善光熱發展規劃研究技術體(ti) 係,在資源普查工作基礎上,科學開展光熱發電規劃布局研究。鼓勵各省區結合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生態環保要求、地區資源稟賦、區域能源發展需求、電力係統特性及電熱耦合需求等,充分考慮光熱發電在區域電力平衡和調節支撐電源中的作用,因地製宜編製光熱發電發展規劃,圍繞發展模式和實施路徑分階段、分區域提出光熱發電重點項目布局,並做好與(yu) 其他發展規劃的銜接。支持在技術經濟可行、需求迫切的省區每年規劃建設一定規模的光熱發電項目,並做好相應政策保障。

(三)做好光熱發電與(yu) 產(chan) 業(ye) 發展協同布局。充分利用光熱發電支撐調節能力,分行業(ye) 開展光熱發電與(yu) 產(chan) 業(ye) 協同布局研究,提出光熱發電與(yu) 相關(guan) 產(chan) 業(ye) 協同布局方案。鼓勵以光熱發電作為(wei) 支撐調節電源的新能源一體(ti) 化項目與(yu) 礦產(chan) 資源開發冶煉、算力中心、動力電池製造、鹽湖提鋰等新型高載能產(chan) 業(ye) 緊密結合,探索通過算力電力協同及綠電直連、源網荷儲(chu) 一體(ti) 化等新能源就近消納新業(ye) 態,實現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推進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產(chan) 業(ye) 園區建設布局。

三、積極培育光熱發電應用市場

(四)結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設,按需合理配置光熱發電規模。支持具備技術經濟條件的“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風光外送基地、各類自用型基地等新能源基地,開展光熱電站項目建設。科學確定基地中光熱發電裝機規模,優(you) 化提升基地調節能力,增加基地綠色電量占比,降低基地平均度電碳排放量,加強新能源穩定送出,積極探索技術經濟可行的光熱電站在大基地中作為(wei) 支撐調節電源發揮作用。

(五)建設一批以光熱發電為(wei) 主的支撐調節型新能源電站。結合區域資源稟賦、建設要素、用能需求和消納能力等內(nei) 外部條件,根據新型電力係統建設需求,以有效填補地區電力缺口、緩解電力保障壓力、提供綠色支撐調節能力為(wei) 目標,貫徹電熱耦合與(yu) 源網協同理念,建設一批在本地消納的大容量光熱電站或光熱與(yu) 風電、光伏發電一體(ti) 化調度運營項目,提升區域電網的調峰能力和穩定性,增強電力供應的安全性和靈活性。

(六)探索構建以光熱發電為(wei) 基礎電源的源網荷儲(chu) 一體(ti) 化係統。積極推動具有綠色溯源需求的產(chan) 業(ye) ,結合產(chan) 業(ye) 調整與(yu) 轉移需求,在光熱資源富集區域構建以光熱電站為(wei) 基礎,聯合其他新能源電源、新型儲(chu) 能等電力設施的源網荷儲(chu) 一體(ti) 化係統,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探索覆蓋附近區域用電、用汽與(yu) 用熱需求。加強源網荷儲(chu) 一體(ti) 化係統管理和運營,建立健全運行機製和安全保障體(ti) 係。鼓勵在具備條件的電網末端,探索構建以光熱發電為(wei) 基礎支撐的係統弱連接型或獨立型源網荷儲(chu) 一體(ti) 化係統,提高供電保障水平。

四、充分發揮光熱發電對新型電力係統的支撐調節作用

(七)發揮光熱發電對新型電力係統的支撐作用。結合光熱發電集“熱電”轉換和常規交流同步發電機於(yu) 一身的綠色支撐能力,充分發揮光熱發電在調頻、調壓、黑啟動和慣量響應等方麵的作用,進一步優(you) 化電站運行方式,挖掘光熱發電作為(wei) 綠色低碳基礎保供電源潛力,推動光熱的係統保供價(jia) 值轉化,提高新型電力係統綠色可靠支撐容量比重。

(八)增強光熱發電對新型電力係統的調節作用。發揮光熱發電大規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儲(chu) 熱係統功能,利用光熱寬負荷調節範圍和快速變負荷能力,發揮深度調峰能力,提升電力係統調節能力。鼓勵配置或預留電加熱係統,支持配置電加熱係統的光熱電站通過電力市場發揮係統長時儲(chu) 能電站功能,獲得相應市場收益。

(九)加快推進在建項目建設,提升在運項目的調度響應能力。充分吸收投運項目在設計、施工和運行環節經驗,積極應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降本增效,在確保安全和質量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在建項目建設。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加強已備案未開工項目的督導,加快推動開工建設。積極推動在運項目開展電力市場盈利模式的探索,不斷提升調度響應和參與(yu) 輔助服務市場能力,多措並舉(ju) 提高電站的經濟效益。

五、加快推動光熱發電技術與(yu) 產(chan) 業(ye) 創新

(十)逐步推動高參數大容量技術推廣。積極支持高參數大容量光熱電站的技術創新與(yu) 工程應用,在資源條件適宜、電力負荷和熱負荷高需求地區穩步推進30萬(wan) 千瓦等級光熱電站建設,加強項目監測與(yu) 評估,為(wei) 後續推動60萬(wan) 千瓦等級光熱電站建設積累基礎數據,逐步提升光熱電站技術先進性和係統支撐調節作用,有效改善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

(十一)加快關(guan) 鍵技術突破,促進光熱產(chan) 業(ye) 降本增效。加快關(guan) 鍵技術、材料與(yu) 裝備研發,支持光熱發電頭部企業(ye) 與(yu) 科研機構組建研發聯合體(ti) ,聚焦高效聚光吸熱換熱、規模化長時高溫儲(chu) 熱、能量高效轉換、高靈活性光熱機組、智慧化控製等領域,開發新型大開口槽式集熱器、高精度定日鏡、低成本長壽命儲(chu) 熱材料、新型透平等國產(chan) 化關(guan) 鍵裝備,全麵提升我國光熱核心技術自主化及關(guan) 鍵裝備國產(chan) 化水平。強化光熱領域應用基礎研究,突破高參數“光-熱-電”轉換及高效熱能存儲(chu) 等科學理論,鼓勵顛覆性技術創新。

(十二)建立健全協同發展機製,推動光熱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探索開展光熱和煤電耦合降碳技術研究應用,在資源與(yu) 建設條件適宜的地區,鼓勵光熱和煤電耦合技術項目建設。科學謀劃光熱產(chan) 業(ye) 鏈協同發展布局,積極構建完整產(chan) 業(ye) 鏈條,充分發揮現代產(chan) 業(ye) 鏈鏈長帶動作用,推進光熱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深度合作,形成優(you) 勢互補、協同發展的產(chan) 業(ye) 格局。加速推進光熱產(chan) 業(ye) 鏈強鏈、補鏈,促進資本與(yu) 產(chan) 業(ye) 鏈深度融合,在重點地區打造光熱產(chan) 業(ye) 園或產(chan) 業(ye) 集群,通過產(chan) 業(ye) 集聚和協同發展促進光熱產(chan) 業(ye) 降本增效。加快推動光熱產(chan) 業(ye) 標準化體(ti) 係建設,提升光熱產(chan) 業(ye) 設計、製造、建設、運維等全流程標準化水平,積極參與(yu) 國際標準製定。

(十三)積極推動產(chan) 業(ye) “走出去”,提升光熱發電國際合作水平。充分利用能源雙多邊合作機製,發揮我國光熱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與(yu) 裝備優(you) 勢,加強與(yu) 相關(guan) 國家標準互認,開發契合當地資源稟賦及市場需求的多元化光熱發電產(chan) 品和技術服務。加大對外宣傳(chuan) ,鼓勵國內(nei) 企業(ye) 結合自身發展戰略與(yu) 當地企業(ye) 開展技術、合資經營等多種形式的合作,探索打造光熱發電“一帶一路”旗艦項目,同時注意防範各類風險,促進合作項目長期可持續。

六、完善政策保障機製

(十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光熱發電項目通過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chan) 投資信托基(REITs)、資產(chan) 支持證券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chan) 、促進投融資良性循環。

(十五)推動光熱發電公平參與(yu) 電力市場。落實新能源上網電價(jia) 市場化改革要求,鼓勵相關(guan) 省份製定支持光熱發電發展的新能源參與(yu) 電力市場實施細則,因地製宜出台既能適應市場競爭(zheng) 、又能保障穩定運營的可持續發展價(jia) 格結算機製。對符合條件的光熱發電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給予補償(chang) ,鼓勵相關(guan) 省份探索構建光熱電站可靠容量評估方法,待國家建立可靠容量補償(chang) 機製後與(yu) 國家相關(guan) 要求做好銜接。鼓勵光熱發電項目參與(yu) 省內(nei) 和跨省跨區年度電力中長期交易,支持光熱發電積極參與(yu) 各類輔助服務市場並獲得收益。

(十六)建立健全光熱發電激勵機製。係統評估首批光熱示範項目建設和運行經驗,建立全行業(ye) 信息共享機製,推動光熱發電產(chan) 業(ye) 協同發展。係統評估新能源基地和源網荷儲(chu) 配套光熱發電運行狀況、調峰效果和係統支撐能力等,建立基於(yu) 評估結果的項目激勵機製。

(十七)提高光熱電站綠色收益。統籌利用好國家溫室氣體(ti) 自願減排交易市場、綠證市場和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jia) 格結算機製等,做好支持政策銜接。光熱發電項目可自主選擇綠色收益來源,擬選擇參加綠證交易的,相應電量不得申請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不納入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jia) 格結算機製;擬申請CCER的,在完成減排量核查和登記後注銷減排量對應的未交易綠證;按國家規定納入可持續發展價(jia) 格結算機製的項目,不重複獲得綠證收益。

(十八)加強土地等要素保障和政策落實保障。統籌協調新能源發展布局,在具備條件的風光大基地、源網荷儲(chu) 一體(ti) 化、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產(chan) 業(ye) 園區,以及含光熱發電的獨立供能係統、光熱與(yu) 煤電耦合試點、熱電聯產(chan) 等各類項目中,合理布局並預留光熱場址,光熱集熱場區用地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

相關(guan) 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光熱發電發展,抓緊組織開展省級光熱發電資源普查、布局規劃等工作,推動落實光熱發電相關(guan) 的電價(jia) 機製、輔助服務細則等各項保障措施,加強項目建設統籌協調,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針對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監管,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上一篇:海洋石油增量占全國八成

下一篇: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