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hui) 議上,全國人大代表逄子劍提交了《關(guan) 於(yu) 支持南疆2×66萬(wan) 千瓦煤電項目建設的建議》,提出推動喀拉吐孜礦區煤炭資源產(chan) 能釋放,支持南疆建設2×66萬(wan) 千瓦煤電項目。
建議中分析了南疆地區用電需求增長情況,冬季存在季節性缺電情況,並分析了南疆煤炭資源、喀什地區電力網架結構等情況,受到國家能源局高度關(guan) 注,並表示要積極支持。
喀拉吐孜礦區位於(yu) 喀什地區莎車縣,該礦區總體(ti) 規劃(修編)擬將規劃總規模由240萬(wan) 噸/年提升至420萬(wan) 噸/年。
國家能源局表示將指導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做好該礦區總體(ti) 規劃的修編工作,支持喀什地區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加快釋放煤炭先進產(chan) 能,為(wei) 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民生用能需求提供堅實支撐。
關(guan) 於(yu) 支持南疆2×66萬(wan) 千瓦煤電項目,國家能源局答複稱,“十四五”以來,根據全國電力供需預警情況及地方需求,按照適度超前、留有裕度原則,向新疆新增了一批支撐性和調節性煤電建設項目。下一步,將督促新疆進一步加大已納入國家規劃的煤電項目建設力度,按照“應開盡開、應投盡投、能早盡早”的原則,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抓緊推進,切實增強電力供應保障能力。
此外,關(guan) 於(yu) 新增煤電規模用於(yu) 南疆煤電項目建設的建議,國家能源局答複將結合新疆電力供需發展形勢、規劃內(nei) 煤電項目核準開工建設進展,統籌研究新疆新增煤電規劃建設規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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