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發新規 個人取土挖沙加劇地質災害罰一萬元
2017-12-18 08:49 來源:中國選礦技術網 編輯:必威88官方网站

 近日,陝西省人大常委會(hui) 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召開了《陝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宣傳(chuan) 貫徹電視電話會(hui) 議,對《條例》的貫徹實施進行動員部署。


 人為(wei) 引發地質災害呈上升趨勢


 省國土資源廳黨(dang) 組書(shu) 記、廳長楊忠武介紹有關(guan) 情況時說,我省是全國地質災害多發、易發、頻發的省份之一,地質環境脆弱、地質災害點多麵廣。自2003年國務院頒布《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以來,我省通過實施調查評價(jia) 、監測預警、移民搬遷和工程治理、應急防治等四大體(ti) 係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與(yu) 此同時,近年來,我省地質災害也出現了一些新趨勢,地域上,地質災害易發區由陝南向陝北擴展;時間上,災害發生由汛期向全年延伸;災害成因上,自然因素與(yu) 人為(wei) 因素引發交織疊加,特別是人為(wei) 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呈上升趨勢。


 監測人員可獲補助


 將於(yu)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陝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共8章50條。其中明確,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市、區)、鄉(xiang) (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基層群測群防組織,明確責任人、監測人,設置警示標識,組織開展群測群防人員防災知識技能培訓,增強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防災避險應急能力;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為(wei) 群測群防監測人員發放監測補助,配置實用監測預警設備,辦理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


 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地的鄉(xiang)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向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單位和個(ge) 人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警示標識和防災、避險明白卡應當載明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位置、類型、範圍,以及預警信號、撤離和轉移路線、避災安置場所、應急聯係方式等內(nei) 容。


 個(ge) 人取土挖沙加劇地質災害至少罰一萬(wan) 元


 鼓勵單位或者個(ge) 人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提供地質災害前兆信息。對於(yu) 及時提供前兆信息而成功預報地質災害,避免或者減少人員傷(shang) 亡和財產(chan) 損失的單位或者個(ge) 人,應當予以獎勵。


 在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內(nei) ,除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外,禁止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和下列可能引發、加劇地質災害的行為(wei) :(一)在崩塌、滑坡前緣坡腳采石、取土、挖沙或者在後緣堆放渣土;(二)在泥石流溝穀采伐林木、堆放渣土;(三)從(cong) 事其他可能引發、加劇地質災害的活動。否則,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wei) ,對單位處五萬(wan) 元以上二十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對個(ge) 人處一萬(wan) 元以上五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chang) 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擅自移動警示標識可處五萬(wan) 元以下罰款


 地質災害的監測設施設備、警示標識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侵占、損毀、損壞或者擅自移動。地質災害警示標識包括地質災害警示標誌、地質災害避險路線標誌、地質災害避險場所標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警示牌等。違反規定,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wei) ,限期恢複原狀、賠償(chang) 損失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可以處五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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