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連山環境問題後地方生態法規大清理:擬修改或廢止384件
2017-12-05 10:15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必威88官方网站

 中辦、國辦對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通報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職責,對出現故意放水、降低標準、管控不嚴(yan) 等問題的生態領域地方性法規進行專(zhuan) 項審查研究,積極推動各地進行全麵清理。截至目前,有21個(ge) 省區市及部分設區的市在內(nei) ,已修改相關(guan) 地方性法規26件,擬修改或廢止384件。


 今年7月,兩(liang) 辦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向社會(hui) 通報,指出地方立法層麵為(wei) 破壞生態行為(wei) “放水”。其中,《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將國務院公布實施的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的10類活動縮減為(wei) 3類,而這3類都是近年來發生頻次少、基本已得到控製的事項,其他7類恰恰是頻繁發生且對生態環境破壞明顯的事項。

 通報發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立即啟動了專(zhuan) 項審查研究。初步統計顯示,專(zhuan) 門規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共49件,其中既有省級地方性法規,也有市級地方性法規,還有自治地方的單行條例,涉及地方多、範圍廣。

 “通過審查發現,其中有36件地方性法規存在與(yu) 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guan) 規定不一致的問題。”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說,有的地方對10類禁止性活動完全沒有作出規定,或對絕大多數活動未作禁止性規定,有的地方規定表述含糊,打“擦邊球”,遺漏了個(ge) 別禁止性活動。

 今年9月,法工委向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hui) 發函,要求凡是涉及生態環保方麵的地方性法規,都要對照上位法,對故意放水、降低標準、管控不嚴(yan) 等規定進行清理。截至目前,法工委陸續收到北京、天津、吉林、江蘇、安徽、山東(dong) 、河南、湖北、廣西、海南、重慶、貴州、西藏、陝西、青海、寧夏等地方自查和清理的情況反饋。

 其中,天津已經通過“打包修改”方式,對2件法規進行修改。寧夏已修改1件法規。北京對7件發現存在問題的法規,擬於(yu) 2018年3月提請地方立法機關(guan) 修改。山東(dong) 擬對30多件需要清理的省級法規、48件設區的市法規進行修改、廢止。海南、重慶等多地也都將存在問題的法規列入2018年立法計劃或規劃,作出修改或廢止的處理。 

 通過啟動專(zhuan) 項審查,積極推進地方生態領域法規的全麵清理,發現並糾正一批不符合上位法規定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問題,切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推動落實中央決(jue) 策部署。”梁鷹說。(作者:楊維漢  陳菲)

上一篇:新規定:幹部離職必須進行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這7種情況需重點檢查

下一篇:安監總局:死亡失聯3人以上事故須在30分鍾內(nei) 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