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cong) 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為(wei) 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jue) 策部署,加強全省礦業(ye) 領域生態文明建設,黑龍江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明確總體(ti) 目標與(yu) 重點任務,力爭(zheng) 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ye) 發展新模式。
方案明確,要構建部門協同,省市縣三級聯創的工作機製;建立省級綠色勘查和綠色礦山標準體(ti) 係;在相關(guan) 政策支持下加快綠色礦山建設進程。
一是基本形成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完成黑龍江省綠色礦山標準建設和管理製度,研究形成配套綠色礦山建設的激勵政策;完成綠色礦山建設示範試點工作,形成一批可複製、能推廣的新模式、新機製、新製度。全麵推廣試點經驗,全省綠色礦山格局基本形成。在相關(guan) 政策配套到位的基礎上,到2020年,建設1~2家綠色礦業(ye) 示範區,確立建設100家綠色礦山,擇優(you) 完成國家級綠色礦山遴選、申報工作。
二是構建礦業(ye) 發展方式轉變新途徑。堅持轉方式與(yu) 穩增長相協調,創新資源節約集約和循環利用的產(chan) 業(ye) 發展新模式和礦業(ye) 經濟增長的新途徑,加快綠色環保技術工藝裝備升級換代,加大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大力推進礦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耕地保護,引導形成有效的礦業(ye) 投資,激發礦山企業(ye) 綠色發展的內(nei) 生動力。到2020年,大中型礦山比例提高到15%,逐步提高全省礦山“三率”水平。
三是建立綠色礦業(ye) 發展工作機製。堅持綠色轉型與(yu) 管理改革相互促進,建立省、市、縣聯創,企業(ye) 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hui) 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ti) 係,建立綠色勘查和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ti) 係,完善配套激勵政策,構建長效機製。
方案指出,要因地製宜,完善標準。建立黑龍江省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ti) 係,按能源礦產(chan) 、金屬礦產(chan) 、非金屬礦產(chan) 和水氣礦產(chan) 的分類,編製並發布實施省、市、縣三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構建全省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ti) 係。要分類指導,逐步達標。對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相關(guan) 標準,推動新建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對生產(chan) 礦山,要結合實際,區別情況,積極推動礦山升級改造,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要示範引導,整體(ti) 推進。選擇綠色礦山建設成效顯著的市或者縣,全域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推進綠色礦山發展示範區建設;要實施國家級綠色礦業(ye) 發展示範區建設工程,爭(zheng) 取創建1~2個(ge) 綠色礦業(ye) 發展示範區,示範區內(nei) 大中型礦山占比提高到30%以上,礦山“三率”達標率達到100%,廢棄礦山治理率達到40%以上。優(you) 化礦產(chan) 開發保護格局,調整礦業(ye) 產(chan) 業(ye) 結構,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做好環境治理和土地複墾,探索礦地和諧發展新途徑。要生態優(you) 先,綠色勘查。與(yu) 國家百項綠色勘查示範項目接軌,抓緊啟動綠色勘查示範項目,加大對廣大地勘從(cong) 業(ye) 人員的宣傳(chuan) 和教育。技術創新是綠色勘查之本,是從(cong) 源頭上減少和控製礦產(chan) 勘查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逐步減少對地表植被破壞較大的槽探等工程手段的應用。
方案還對進度提出了明確要求,分4個(ge) 階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開展全省綠色礦山建設前期工作;2018年1月~12月,開展黑龍江省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編製、論證,製定全省綠色礦山的申報、評估,審查驗收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及流程;2019年1月~12月,做好經驗交流,編製省級綠色勘查標準;2020年1月~12月,推選國家級綠色礦業(ye) 示範區和省級綠色礦山的申報工作礦山名單。
為(wei) 確保方案的順利進行,黑龍江省在政策上給予全力支持。鼓勵全省礦山企業(ye) 爭(zheng) 創國家級綠色礦山,進入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的企業(ye) ,可享受相關(guan) 政策優(you) 惠。明確要保障綠色礦山建設用地,實行礦產(chan) 資源支持政策,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創新綠色金融扶持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ye) 在境內(nei) 中小板、創業(ye) 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掛牌融資,同時加強保障措施,強化組織領導。
方案要求,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精心組織,注重落實,動員各方麵力量,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共同協調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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