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打好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廣東(dong) 省及珠三角區域PM2.5年均濃度持續穩定達標,廣東(dong) 省環保廳近日印發了開展今冬明春大氣汙染防治巡查督導工作的通知,決(jue) 定今年11月中旬至明年年初派出10個(ge) 巡查組開展大氣汙染防治督導工作。
廣東(dong) 省環保廳介紹,今冬明春大氣汙染防治巡查督導期間,10個(ge) 巡查組將對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guan) 、惠州、東(dong) 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雲(yun) 浮15個(ge) 地市進行巡查。巡查範圍將根據各地環境質量狀況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巡查組將重點巡查空氣質量國控站點周邊汙染源管理情況、重型柴油車等高排放車輛專(zhuan) 項整治情況、黃標車淘汰任務落實情況以及2017、2018年大氣和水汙染防治專(zhuan) 項督查中涉及問題的整改情況等9項內(nei) 容。
廣東(dong) 省環保廳要求,巡查組要全麵了解工作情況,根據被巡查市重點任務、重點監管企業(ye) 清單,抽查落實情況,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wei) 線索,遞交當地環保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執法監測等工作。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在巡查結束後3個(ge) 工作日內(nei) 形成巡查意見,督促各地盡快整改到位。另外,各地也要建立問題清單,對問題要確保整改落實,逐一銷號。 黃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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