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偵(zhen) 查監督廳日前派出督導調研組赴甘肅省對祁連山係列環境汙染案進行督導調研,提出具體(ti) 督導意見。
據統計,今年1月至10月,甘肅省檢察機關(guan) 經審查,共批準逮捕祁連山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8件16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guan) 移送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23件30人,監督公安機關(guan) 立案偵(zhen) 查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4件15人。同時,甘肅省檢察機關(guan) 偵(zhen) 查監督部門在服務和保障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共移交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3件、職務犯罪案件線索13件。
最高檢偵(zhen) 查監督廳有關(guan) 負責人指出,在服務和保障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甘肅省檢察機關(guan) 快速反應、積極履職,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hui) 效果,但是在此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困難,比如監督缺少剛性,刑事犯罪線索發現較少;“兩(liang) 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當地農(nong) 業(ye) 開發與(yu) 環境資源保護存在矛盾等。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最高檢督導組建議,祁連山保護區的檢察機關(guan) 應以轄區為(wei) 單位,對祁連山生態環境資源進行地毯式搜索,由上級院加強工作指導,摸排立案監督線索,及時移送公益訴訟線索,深挖生態環境問題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特別是對中辦國辦通報反映的問題、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指出的和媒體(ti) 曝光的生態環境問題要件件有著落。同時,提升全省“兩(liang) 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應用水平,加強宣傳(chuan) 教育,適時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群眾(zhong) 環保意識,對於(yu) 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濫伐、盜伐林木等犯罪行為(wei) ,依法嚴(yan) 懲,形成震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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