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初,允許粗礦物出口,能源與(yu) 礦物資源部(ESDM)已發出2039萬(wan) 噸的出口推薦書(shu) ,該出口配額是根據礦業(ye) 興(xing) 建冶煉廠(smelter)的生產(chan) 能力決(jue) 定。
能源與(yu) 礦物資源部煤炭和礦務局局長班龐.卡鐸(Bambang Gatot)稱,不會(hui) 限製鎳砂出口配額,因出口推薦書(shu) 僅(jin) 發給已興(xing) 建冶煉廠的礦業(ye) 公司,該情形不同於(yu) 2014年之前,對出口發出推薦書(shu) 的條件非常嚴(yan) 格。“暫時的條例是如此,隻要符合條件興(xing) 建冶煉廠,將發出出口配額推薦書(shu) 。”
班龐強調說,如今,發出的出口許可證非常嚴(yan) 格,每6個(ge) 月將對冶煉廠建造進度作一次評價(jia) ,那是自出口推薦書(shu) 發出開始計算,如果在6個(ge) 月內(nei) ,冶煉廠建造進度還未達到工作計劃的90%,則出口許可證將被吊銷。“如果沒有進度,將取消其出口許可證。”
他闡明,出口配額僅(jin) 供1年期限,如果出口量還未達到配額,不能累計在明年的配額內(nei) ,他也反駁,因打開鎳砂出口渠道,導致下跌。他聲稱,“許多因素造成該商品價(jia) 格下跌,並不是單隻因政府貫徹的政策。”價(jia) 格非常起伏。
日前,能源與(yu) 礦物資源部長伊格內(nei) 修.佐南(Ignasius Jonan)稱,“自今年初發出的礦物出口許可證,已與(yu) 多方麵討論和聽取意見。根據地方經濟建設的可持續性,這是很重要的,能開創工作機會(hui) ,聚焦於(yu) 地方上的工作機會(hui) ,能推動開創很大的工作機會(hui) 。”
他聲稱,“該出口許可證僅(jin) 有效於(yu) 往後5年,意思是說,政府發出的出口許可證期限至2022年,目的是為(wei) 能即刻興(xing) 建冶煉廠和創造礦物下遊化,如煤炭和礦物法令的內(nei) 容。2017年第1號政府條例頒發目的是下遊化,期限至2022年的出口許可證,並不是能自由和隨意出口。”
眾(zhong) 所周知,2014年至2016年期間,政府已全麵禁止鎳砂出口,2013年在該禁令還未生效之前,鎳砂總出口達到6480萬(wan) 噸,今年取消鎳砂出口禁令後,鎳砂實際出口量相等於(yu) 2013年總出口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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