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環境”應納入生態安全體係統一管護
2017-11-16 09:16 來源:國土資源報 編輯:必威88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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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環境”問題主要包括發生在地殼的地層穩定性問題、地基穩定性問題、地表穩定性問題和邊坡穩定性問題,以及由此帶來的其他問題。而這些問題,則由自然因素和人為(wei) 因素造成。


  ◆“地環境”既相當於(yu) 地質環境,又不同於(yu) 地質環境。 地質環境主要從(cong) 自然科學和專(zhuan) 業(ye) 技術上考量,而“地環境”概念被賦予更多的人文內(nei) 涵,需要通過更多的社會(hui) 科學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協調人與(yu) 環境的關(guan) 係。


  ◆“地環境”無疑是人類的承載基礎、資源基礎、物質基礎和生態基礎。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快生態文明體(ti) 製改革,推進綠色發展,加大生態係統保護力度,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ti) 製,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ti) 設計和組織領導。筆者認為(wei) ,這對我國經濟社會(hui) 步入“生態時代”具有重大現實意義(yi) 和深遠曆史意義(yi) 。自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以來,生態環境、生態係統、生態安全、生態保護、生態修複、生態紅線等成為(wei) 國土資源領域關(guan) 注的重點。近期,筆者結合國土資源部門實際,就生態環境保護中的若幹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與(yu) 思考。


  在整個(ge) 生態安全體(ti) 係中,應當把“地環境”的安全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筆者認為(wei) ,人類賴以生存與(yu) 發展的自然環境應該是“五位一體(ti) ”:包括氣環境、水環境、土環境、地環境、天環境。“地環境”總體(ti) 上屬於(yu) 地理學科,其中的“地”不是土地之“地”,而是地下之“地”。人類在地球上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人類所稱的地下一般指地殼,地殼裏有岩石、礦物、水氣等,有各種地質構造、礦產(chan) 賦存等。“地環境”問題主要包括發生在地殼的地層穩定性問題、地基穩定性問題、地表穩定性問題和邊坡穩定性問題,以及由此帶來的其他問題。而這些問題,則由自然因素和人為(wei) 因素造成,其中自然因素包括地質演化、地質作用等,人為(wei) 因素包括礦產(chan) 開采、建築施工等。“地環境”無疑是人類的承載基礎、資源基礎、物質基礎和生態基礎。這些基礎,一旦發生自然變化或遭到人為(wei) 破壞,即會(hui) 負麵影響人們(men) 的生產(chan) 、生活,甚至會(hui) 危及生命。


  從(cong) 總體(ti) 上分析,“地環境”既相當於(yu) 地質環境,又不同於(yu) 地質環境。 地質環境主要從(cong) 自然科學和專(zhuan) 業(ye) 技術上考量,而“地環境”概念被賦予更多的人文內(nei) 涵,需要通過更多的社會(hui) 科學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協調人與(yu) 環境的關(guan) 係。“地環境”問題具有潛在性、周期性、直接性、間接性、突發性、漸進性等特點,治理起來相當困難甚至無法治理,給人類造成永遠的痛。


  近年來,我國先後印發了《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汙染防治計劃》,打響了我國防治大氣汙染、水汙染、土壤汙染“三大戰役”,為(wei) 國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國土生態安全保駕護航,並取得了顯著成效。據《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僅(jin) 2016年,全國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676起,避免23956人傷(shang) 亡,避免直接經濟損失7.14億(yi) 元。毋庸諱言,在整個(ge) 生態安全建設上尚有諸多值得注意的問題。比如:對“地環境”重視不夠,管理上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存在一定難度,在保障共同的生態安全上尚有較大的管理提升空間。為(wei) 此,筆者認為(wei) ,非常有必要把“地環境”納入整個(ge) 生態安全體(ti) 係,進行統籌保護、綜合治理。


  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生態安全。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強調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牢固樹立社會(hui) 主義(yi) 生態文明觀,推動形成人與(yu) 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黨(dang) 的十八大強調“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在2016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在生態環境保護建設上,一定要樹立大局觀、長遠觀、整體(ti) 觀,堅持保護優(you) 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2017年5月,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主持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體(ti) 學習(xi) 時強調:“加快構建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三大紅線,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筆者認為(wei) ,把“地環境”納入整個(ge) 生態安全體(ti) 係,進行統籌保護、綜合治理,有利於(yu)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大局觀、長遠觀、整體(ti) 觀,有利於(yu) 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建設。


  這既是堅持科學人地關(guan) 係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的客觀需要。回顧一下亙(gen) 古以來的人地關(guan) 係曆史:人類從(cong) 最初的崇拜、依賴自然,到利用、改造自然,再到工業(ye) 文明時期的征服、戰勝自然,其中蘊含了天時、地利、人和的因地製宜思想。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越來越重視人地關(guan) 係的協調和諧,堅持科學的人地關(guan) 係,無疑是貫徹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踐行科學發展觀、落實“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的題中應有之義(yi) 。而人地關(guan) 係之“地”,不能或缺“地環境”,因為(wei) 建房修路要動“地”、開山采石要動“地”、圍湖造田要動“地”、挖河築渠要動“地”,而這些無不涉及人地關(guan) 係。在自然界,生態環境是一個(ge) 整體(ti) ,相互聯係,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其中,“地環境”對“氣環境”“水環境”“土環境”具有基礎性、先發性的特點。很多時候,倘若“地環境”存在隱患,那很有可能功虧(kui) 一簣。如:城市規劃建設必須首先注重防範地下活動斷裂的“地環境”問題。同時,“地環境”對“氣環境”“水環境”“土環境”具有同源性、鏈發性的特點,它在整個(ge) 生態環境中可起到平衡的作用。如:我國北方的沙塵暴,直接與(yu) 土地沙化有關(guan) ;我國南方的滑坡、崩塌,直接與(yu) 地形、地貌、降雨有關(guan) 。而且,一些地方的生態環境問題中,“地環境”問題是核心,占主導。因此,保護生態環境,不能人為(wei) 地把“地環境”問題與(yu) “氣環境”問題、“水環境”問題、“土環境”問題割裂開來。


  國土資源部門在保護、治理“地環境”方麵具有獨特專(zhuan) 業(ye) 技術和行政管理優(you) 勢


  國土資源部現在管理一部、三局、一機構,擁有原地質礦產(chan) 部的隊伍(除屬地化的隊伍以外)和行政管理職能。總體(ti) 來看,國土資源部在“地環境”上有明顯的行政管理優(you) 勢和獨特的專(zhuan) 業(ye) 技術支撐。


  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地勘單位發現並探明了一大批礦產(chan) 地,為(wei) 我國工業(ye) 發展提供了“糧食”。伴隨地質找礦工作的開展,現代意義(yi) 上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及專(zhuan) 業(ye) 學科也在我國蓬勃興(xing) 起,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要求,從(cong) 上個(ge) 世紀80年代起我國加快了環境地質工作步伐,尤其是開展了區域環境地質的調查研究、城市環境地質的調查研究、重大工程建設地質災害的調查研究、水資源開發與(yu) 生態環境的調查研究、礦山環境地質的調查研究等,取得了豐(feng) 碩成果。經過長期的努力,國土資源部從(cong) 上到下已經建立了地質災害調查評價(jia) 、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四大體(ti) 係,形成了以預防為(wei) 主、防治結合的立體(ti) 化地災防治體(ti) 係和防治模式。其中,在相關(guan) 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深入人心。與(yu) 此同時,自2000年起,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實施國家地質公園計劃。目前,我國已擁有國家地質公園191家、世界地質公園33家,還有國家礦山公園72家。地質公園和礦山公園,已在保護地質遺跡與(yu) 保護生態環境、提升景區品味與(yu) 促進地學知識普及等方麵,顯現出了巨大的綜合效益。


  目前,國土資源部在構建“地環境”管理體(ti) 係上不斷完善。據最新的統計數據,全國已有27個(ge) 省、157個(ge) 市、1010個(ge) 縣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5個(ge) 省、170個(ge) 市、403個(ge) 縣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機構。國土資源部通過組織實施華北平原、鬆嫩平原、鄂爾多斯盆地、銀川平原、河西走廊、準噶爾盆地、下遼河平原等七大平原盆地的地下水監測係統建設,建立了區域地下水監測剖麵52條,新建地下水自動監測824眼,監測麵積67萬(wan) 平方公裏。目前,國土資源係統共有各類地下水監測孔(點)16876個(ge) ,其中國家級監測孔(點)1741個(ge) 、省級監測孔(點)7437個(ge) 、市級6951個(ge) ,並建成了全國地下水動態監測數據庫。如今,國土資源部正在抓緊建設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工程建成後,監測麵積將擴大到350萬(wan) 平方公裏。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本世紀以來,廣東(dong) 、江蘇、浙江、河北等省的地質勘查隊伍主打“生態牌”,業(ye) 績不凡。如:廣東(dong) 省地質勘查局2016年共承擔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項目124個(ge) ,為(wei) 珠三角城市區、環北部灣經濟區、珠江西江經濟帶等主要經濟區的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提供了最新的地質科學依據。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與(yu) 中國地質調查局和江蘇省先後進行合作,分別啟動了《江蘇沿海地區綜合地質調查》《蘇南現代化建設示範區綜合地質調查》重大項目。浙江省地質勘查局承擔完成的“浙江首個(ge) 地質村”設計方案已正式落地嵊州市通源鄉(xiang) 。另據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產(chan) 業(ye) 所在全國開展的專(zhuan) 題調查,在未來我國地質勘查工作重點發展的領域中,環境地質、農(nong) 業(ye) 地質、災害地質正成為(wei) 最有潛力的3個(ge) 領域。


  “地環境”保護應納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綱要,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納入生態安全規劃,增強生態保護的係統性、科學化


  一方麵,要充分認識“地環境”在整個(ge) 生態安全體(ti) 係中的極端重要性。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在“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部分,強調“提高氣象、地質、地震災害防禦能力”。這在曆次黨(dang) 的全國代表大會(hui) 的報告中是首次,充分體(ti) 現了黨(dang) 中央對“地環境”的高度重視。事實上,“地環境”工作已成為(wei) 中央重視、社會(hui) 需要、群眾(zhong) 關(guan) 注的一項社會(hui) 性很強的重要工作,在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處於(yu) 起支撐作用的基礎地位。“地環境”涉及我國的國土安全,涉及我國人民的根本、長遠利益。相對來說,在整個(ge) 生態安全體(ti) 係中,“氣環境”“水環境”“土環境”要可視、可防、可治、可控一些,而“地環境”則要難視、難防、難治、難控一些,為(wei) 此,各地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必須要把“地環境”放在第一位。建議國家依據《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研究出台促進我國生態安全的政策,切實加強“地環境”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工作。要對“地環境”問題實行“一票否決(jue) ”,所有的建設工程隻要存在“地環境”隱患,都必須作出科學的評估,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否則,一律不許動工興(xing) 建。建設工程建成後,隻要出現“地環境”問題,都必須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人員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對人為(wei) 造成的“地環境”問題,要按照《礦產(chan) 資源法》《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堅持“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出現一起、查處一起,治理一起、消除一起,不留安全隱患。


  另一方麵,要進一步加強對“地環境”的統籌保護。“規劃是綱,綱舉(ju) 目張。”各地要把“地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綱要中,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中,納入生態安全規劃中,以防止生態環境保護上的局部性、碎片化,以增強生態環境保護上的係統性、科學化。在現行行政管理體(ti) 製下,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加強環保、國土、建設、農(nong) 業(ye) 、水利、發改、財政、人防、海洋、交通、旅遊、氣象、地震等部門的協調,積極探索統一技術標準、統一調查評價(jia) 、統一監測預警、統一治理維護、統一執法監察的生態文明建設新路子。環保部門作為(wei) 生態環境保護的主管部門,要進一步統籌“地環境”保護工作,尤其在各項環保工程的決(jue) 策和實施中,要把“地環境”納入其中統籌考慮。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在“地環境”保護上的專(zhuan) 業(ye) 技術和行政管理優(you) 勢,主動作為(wei) ,尤其要在地質災害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管理上,為(wei) 生態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貢獻。財政部門要大力統籌資金,進一步支持“地環境”保護工作,尤其要支持一些地區老礦山的地質環境治理和地麵沉降、地裂縫等基礎性的地質災害防治。


  此外,要進一步加強對“地環境”問題的綜合治理。反思2010年8月甘肅舟曲發生的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事件,從(cong) 淺層次看,是地質災害防治問題;而從(cong) 深層次看,應該存在地質環境合理利用問題。地質環境有容量限製,超過容量來利用,勢必會(hui) 引發嚴(yan) 重的自然災害。還有許多地方,因為(wei) “地環境”問題造成了“水環境”問題、“土環境”問題;又因為(wei) 解決(jue) 了“地環境”問題而解決(jue) 了“水環境”問題、“土環境”問題。因此,在生態安全上,必須堅持綜合治理,“氣環境”治理、“水環境”治理、“土環境”治理必須與(yu) “地環境”治理同步。隻有這樣,才能帶來相對長久的藍天、碧水、淨土和比較穩定的地質環境。建議在條件許可的地方,把“地環境”治理與(yu) “水環境”治理、“土環境”治理、土地整治、植樹造林、旅遊開發等結合起來,以實現經濟效益、社會(hui) 效益、生態效益的最大化。建議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部門進一步協作,對重要區域開展綜合性、專(zhuan) 題性的調查和治理。如:在“山林城市”“山間集鎮”開展山體(ti) 穩定性和地層穩定性的調查評價(jia) ,以評價(jia) 這些城鎮“地環境”的承載容量、承載能力等問題;加快推進“山水林田湖”一體(ti) 化生態保護和修複工程,以解決(jue) 這些區域的空間規劃與(yu) 布局、資源調查與(yu) 利用、環境恢複與(yu) 治理、災害監測與(yu) 防治等問題,從(cong) 而以點帶麵,促進我國生態安全工作開創新局麵、再上新台階。(作者:顧龍友,單位:國土資源部谘詢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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