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了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這是自2013年10月天津市發布實施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來的第四次修訂。據了解,修訂後的預案進一步完善了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減排措施,與(yu)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新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了統一,規定全社會(hui) 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時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
汙染物在預警期間減排比例量化
此次修訂是按照環境保護部《關(guan) 於(yu) 印發〈重汙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減排措施修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進行完善的,主要有3方麵特點。
一是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將預警分級標準中的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調整為(wei) 按連續24小時(可跨自然日)均值計算;當預測發生前後兩(liang) 次重汙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36小時時,按一次重汙染過程從(cong) 嚴(yan) 啟動預警。
具體(ti) 預警分級標準是:當預測AQI日均值 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啟動藍色預警。當預測AQI日均值 200將持續兩(liang) 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啟動黃色預警。當預測AQI日均值 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 3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啟動橙色預警。當預測AQI日均值 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 300將持續兩(liang) 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啟動紅色預警。
二是統一各預警級別減排比例。新修訂的應急預案提出了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全社會(hui) 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時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15%和20%以上的量化要求。
三是統一區域應急聯動。在重汙染天氣高發時段,當預測區域內(nei) 連片多個(ge) 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啟動預警級別時,要根據環境保護部的會(hui) 商預警提示信息,及時發布相應級別預警,啟動區域應急聯動機製,采取有效應急減排措施。
應急預案對減排措施提出具體(ti) 要求
新修訂的應急預案還對應急響應不同情況下的減排措施提出具體(ti) 要求。在工業(ye) 源減排措施方麵,要求對納入清單的工業(ye) 企業(ye) 以“一廠一策”原則製定應急減排措施。
在移動源減排措施方麵,在黃色預警期間增加了除重大民生工程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全麵停止使用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措施;橙色預警(及以上)期間全市行政區域內(nei) 道路全天實行中型及以上貨車(含外埠車輛)單雙號限行;橙色預警(及以上)期間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chan) 品除外。
此外,新修訂的應急預案還增加了黃色預警(及以上)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措施;修訂了對中小學及幼兒(er) 園建議性措施,黃、橙色預警期間建議中小學、幼兒(er) 園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紅色預警期間中小學、幼兒(er) 園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作者:郭文生 任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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