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一年的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26”)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已經進行了近半年,環保部今天通報稱,10月份,28個(ge) 督查組現場核實44326個(ge) 具體(ti) 任務點位,發現4349個(ge) 存在環境問題。督查發現,仍有部分地區“散亂(luan) 汙”企業(ye) 尚未完成整改。
存在問題的點位中,工業(ye) 企業(ye) 未落實無組織整治要求的848個(ge) ,涉氣“散亂(luan) 汙”企業(ye) 綜合整治的730個(ge) ,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的715個(ge) ,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的518個(ge) ,非工業(ye) 汙染問題的451個(ge) ,燃煤小鍋爐淘汰改造的230個(ge) ,未安裝治汙設施的215個(ge) ,工業(ye) 企業(ye) 其他涉大氣汙染問題的152個(ge) ,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49個(ge) ,加油站專(zhuan) 項整治的145個(ge) ,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的89個(ge) ,城鄉(xiang) 散煤治理的36個(ge) ,工業(ye) 企業(ye) 錯峰生產(chan) 的30個(ge) ,超標排汙或未執行超低排放標準的28個(ge) ,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業(ye) 類淘汰搬遷項目的各6個(ge) ,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1個(ge) 。
環保部表示,從(cong) 10月份的強化督查看,工業(ye) 企業(ye) 未落實無組織整治要求、涉氣“散亂(luan) 汙”企業(ye) 綜合整治、施工工地揚塵管理、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燃煤小鍋爐淘汰改造、未安裝治汙設施或汙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最為(wei) 突出,約占10月份督查發現問題總數的78.3%。
據環保部介紹,工業(ye) 企業(ye) 揚塵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防揚塵治理措施不完善較為(wei) 普遍,粉塵無組織排放嚴(yan) 重,約占10月份督查發現問題總數的19.5%。從(cong) 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晉城市、長治市和陽泉市最為(wei) 突出。
同時,仍有部分地區“散亂(luan) 汙”企業(ye) 尚未完成整改。督查組共抽查了18684個(ge) 涉氣“散亂(luan) 汙”企業(ye) 綜合整治具體(ti) 點位,發現459家“散亂(luan) 汙”企業(ye) 未達到“兩(liang) 斷三清”的取締標準,262家“散亂(luan) 汙”企業(ye) 尚未完成提升改造,9家“散亂(luan) 汙”企業(ye) 未列入當地“散亂(luan) 汙”企業(ye) 清單。環保部說,從(cong) 分布城市來看,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和山西省太原市最為(wei) 突出。
此外,超過半數施工工地存在防揚塵措施不到位的情況,揚塵汙染嚴(yan) 重。督查組共抽查了1347個(ge) 施工工地,發現715個(ge) 施工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ye) 、路麵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的防揚塵措施不完善或不到位。從(cong) 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晉城市、太原市和長治市最為(wei) 突出。
環保部督查還發現,部分地方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關(guan) 措施不完善的現象較為(wei) 突出。督查組檢查發現,有111家企業(ye) 未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401家企業(ye) 未按要求嚴(yan) 格落實應急預案,6家企業(ye) 的應急預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從(cong) 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滄州市和山西省晉城市最為(wei) 突出。
部分地區燃煤小鍋爐尚未取締,甚至仍有地區存在燃煤小鍋爐排查不徹底現象。督查組檢查發現,109個(ge) 已列入清單內(nei) 的燃煤小鍋爐尚未取締,121個(ge) 燃煤小鍋爐未列入當地小鍋爐取締清單。從(cong) 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唐山市和山西省晉城市最為(wei) 突出。
汙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行問題較普遍。督查組檢查發現,有215家企業(ye) 未安裝汙染治理設施,149家企業(ye) 的汙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氣直接排放。從(cong) 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唐山市和山西省晉城市最為(wei) 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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