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決(jue) 定自2017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通知》指出,土地調查是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目的是全麵查清當前全國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健全土地調查、監測和統計製度,強化土地資源信息社會(hui) 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需要。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對落實最嚴(yan) 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和最嚴(yan) 格的節約用地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hui) 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yi) 。
《通知》明確,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對象是我國陸地國土。調查的主要內(nei) 容是: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麵積、分布等狀況;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土地條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hui) 經濟條件等狀況。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應當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nong) 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永久基本農(nong) 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
《通知》強調,調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為(wei) 標準時點的全國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為(wei) 目標。具體(ti) 安排是:2017年第四季度開展準備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2019年下半年,完成調查成果整理、數據更新、成果匯交,匯總形成調查基本數據;2020年,匯總調查數據,完成調查工作驗收、成果發布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yu) ”的原則組織實施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為(wei) 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決(jue) 定成立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解決(jue) 調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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