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國資委、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做好新形勢下電力需求側(ce) 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電力需求側(ce) 管理工作,各有關(guan) 部門和企業(ye) 要加強消費與(yu) 生產(chan) 的協同互動,從(cong) 需求側(ce)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有效消納利用,推進能源綠色轉型與(yu) 溫室氣體(ti) 減排。
通知稱,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十三五”時期用電量低速增長,電力供應能力充足,電力供需由總體(ti) 偏緊、局地供需矛盾緊張轉變為(wei) 總體(ti) 寬鬆、局地供應富餘(yu) ,形勢已發生深刻變化。同時,生態文明建設、能源消費革命、新一輪電力體(ti) 製改革的推進,都為(wei) 電力需求側(ce) 管理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也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新的形勢下,電力需求側(ce) 管理除繼續做好電力電量節約,促進節能減排工作以外,各有關(guan) 單位應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推進電力體(ti) 製改革。細化落實優(you) 先購電製度,結合有序用電工作基礎,進一步研究細化改革推進中優(you) 先購電用戶的類別和保障方式,實現市場推進和保障民生兩(liang) 促進、兩(liang) 不誤;探索市場機製建設,總結需求響應試點經驗,及時向全國推廣,進一步完善需求響應工作中的市場化機製,為(wei) 電力市場建設積累經驗。
——實施電能替代。各有關(guan) 部門和企業(ye) 要在需求側(ce) 領域合理實施電能替代,促進大氣汙染治理,擴大電力消費市場,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要不斷創新電能替代領域、替代方法和替代內(nei) 容,進一步擴大電能替代範圍和實施規模。
——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各有關(guan) 部門和企業(ye) 要加強消費與(yu) 生產(chan) 的協同互動,從(cong) 需求側(ce)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有效消納利用,推進能源綠色轉型與(yu) 溫室氣體(ti) 減排。
——提高智能用電水平。各有關(guan) 部門和企業(ye) 要通過信息和通信技術與(yu) 用電技術的融合,推動用電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創新用電管理模式,培育電能服務新業(ye) 態,提升電力需求側(ce) 管理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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