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廣東(dong) 省的廣州、佛山等多地將擴大高汙染燃料禁燃區。
廣州市政府日前發布的《關(guan) 於(yu) 加強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環境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提出,廣州行政區均劃定為(wei) 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全市禁止銷售煤炭及其製品等高汙染燃料。除納入本市能源規劃的環保綜合升級改造項目外,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汙染燃料的燃燒設施。公告還提出,禁燃區內(nei) 禁止新增高汙染燃料銷售點。
佛山市也發布了《關(guan) 於(yu) 調整擴大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將全市各區禁燃區具體(ti) 範圍作了調整擴大。從(cong) 2018年4月1日起,在禁燃區禁止銷售、燃用高汙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汙染燃料設施。已建設的高汙染燃料設施,應當在限期內(nei) 予以拆除或改造,改用天然氣、電、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




新手指南
我是買家
我是賣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