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蒙古自治區作為(wei) 一個(ge) 礦產(chan) 資源大省(區),其礦業(ye) 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工作開展情況如何?還存在哪些問題和建議?帶著這些疑問,9月12日~13日,記者隨國土資源部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調研小組一行風塵仆仆趕到呼和浩特,與(yu) 內(nei) 蒙古自治區礦業(ye) 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工作相關(guan) 人員一道,深入赤峰市的礦山進行了實地核查及調研。
據相關(guan) 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度,在礦業(ye) 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係統中,內(nei) 蒙古自治區登記礦權數共12470宗。其中,探礦權5623宗,采礦權6847宗。截至2017年3月31日,內(nei) 蒙古自治區探礦權應公示3635宗,已公示3454宗,公示進度95.02%;采礦權應公示4290宗,已公示4023宗,公示進度93.78%。

實地核查專(zhuan) 家在對照圖紙認真核查
內(nei) 蒙古自治區幅員遼闊,礦業(ye) 權人多,東(dong) 西跨度大,礦業(ye) 權人相距往往在數百公裏以上,與(yu) 其他省份相比,實地核查的難度更大。可為(wei) 什麽(me) 該區的信息公示非但沒有拖後腿,還走在了全國前列?內(nei) 蒙古自治區主要負責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工作的區國土資源信息研究院總工程師賈玉峰笑著對中國礦業(ye) 報記者說:“我們(men) 的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工作之所以進展順利,公示達到90%以上,關(guan) 鍵是我們(men) 發揮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和盟(市)、旗(縣)三級國土資源部門及相關(guan) 地勘單位的協同作戰作用。”
強化培訓,問題消滅在初始
信息公示作為(wei) 一項創新性、探索性、實踐性很強的工作,沒有可以借鑒的經驗和模式,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也是層出不窮。如何讓所有礦業(ye) 權人重視此項工作,按規定要求認真填報信息成為(wei) 重中之重。
“以往對所有礦業(ye) 權人實行的是年檢製度,國土資源部門每年組織一次被動式的檢查,既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又無法徹底杜絕礦業(ye) 權人違法違規現象。”賈玉峰介紹,實行信息公示製度,讓礦業(ye) 權人自己主動填報並對所填報內(nei) 容負責,國土資源部門隨機實地抽查,既可減輕國土資源部門的壓力和責任,又能增加礦業(ye) 權人依法依規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還能發揮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監督作用,可謂一舉(ju) 三得。
然而,對信息公示這樣一個(ge) 全新的改革,許多礦業(ye) 權人雖然都能理解接受,但在填報中卻難以準確把握,漏報、誤填、錯填現象比較多。為(wei) 了讓礦業(ye) 權人都能精準把握信息公示的精神實質和填報內(nei) 容,該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專(zhuan) 門下發了《關(guan) 於(yu) 召開全區礦產(chan) 資源勘查開采信息公示係統視頻培訓會(hui) 的通知》,組織盟(市)及部分企業(ye) 人員進行視頻培訓,累計參加人員1500人左右。
與(yu) 此同時,各旗(縣)市區工作人員積極運用各種方法與(yu) 途徑,通知轄區內(nei) 各礦業(ye) 權人參加信息公示。他們(men) 通過電話溝通、建立微信群、係統平台等多種形式,及時解決(jue) 礦業(ye) 權人填報勘查開采信息公示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疑點問題,使礦業(ye) 權人能按時順利地完成本企業(ye) 勘查開采信息公示。他們(men) 特別強調,礦業(ye) 權人應對填報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如,填報數據與(yu) 當年實際工作情況不一致的,在今後的監管抽查中,一旦發現,將按照相關(guan) 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對於(yu) 不參加填報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的,礦業(ye) 權人在國土資源領域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礦業(ye) 權申請審批等工作中將依法予以限製。
作為(wei) 礦業(ye) 大市的赤峰市,赤峰市國土資源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有關(guan) 科室負責人任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工作重大事項的決(jue) 定,協調相關(guan) 事宜,並指定市局礦管開發利用科一名工作人員專(zhuan) 職負責此項工作。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開展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網上填報,進行實地檢查工作。
“我們(men) 局在積極組織旗(縣、區)國土資源局負責信息公示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基礎上,又分為(wei) 兩(liang) 組(南部、北部)對部分礦業(ye) 權人進行了培訓,兩(liang) 次培訓人數近200人次,提高了相關(guan) 人員特別是礦業(ye) 權人的技術水平,把各種存在的問題消滅在初始,確保信息公示起好步、開好局。”赤峰市國土資源局礦管開發利用科科長任振宇說。
為(wei) 了使實地核查人員充分認識到礦業(ye) 權勘查開采公示信息實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熟練掌握工作方法和技術要求,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yi) 務,該局還專(zhuan) 門對專(zhuan) 家進行了為(wei) 期一天的專(zhuan) 項培訓,培訓的內(nei) 容主要是相關(guan) 礦業(ye) 權政策、法律法規及實地核查的各專(zhuan) 業(ye) 技術要求等。
明確職責,工作穩步推進
明責任則能勇擔當。內(nei) 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對礦業(ye) 權人勘查信息公示工作尤其是其中的實地核查工作明確了相關(guan) 部門責任,由廳相關(guan) 處室牽頭負責,自治區國土資源信息研究院提供技術支撐和具體(ti) 工作,各基層國土資源部門密切配合,相關(guan) 地勘單位具體(ti) 參與(yu) 實施。
“我們(men) 在隨機確認實地抽查名單後,將探礦權項目全部委托盟(市)進行實地核查,采礦權實地核查項目由盟(市)組織所屬旗(縣)進行實地核查,公示係統中實地核查任務下發到旗(縣)一級。部分盟(市)將信息公示工作以政府招投標形式開展實地核查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賈玉峰介紹。
赤峰市國土資源局向市政府申請了實地核查工作專(zhuan) 項經費240萬(wan) 元,並通過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公示信息實地核查中標單位為(wei) 赤峰市礦產(chan) 勘查開發院。該局與(yu) 承擔單位簽訂了合同書(shu) ,要求核查工作嚴(yan) 格執行有關(guan) 法律法規及實施辦法。
為(wei) 使實地核查工作順利開展,承擔赤峰市轄區內(nei) 礦業(ye) 權人實地核查任務的赤峰地質礦產(chan) 勘查開發院專(zhuan) 門抽調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成立了礦業(ye) 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實地核查專(zhuan) 家庫,涵蓋了地質礦產(chan) 勘查、水文地質、綜合治理、測繪等專(zhuan) 業(ye) 共16人。
“在實地核查開始前,我們(men) 首先確定實地核查重點工作內(nei) 容,市局負責核查人員安排核查時間並帶隊進行實地核查。旗(縣、區)國土資源局負責通知每個(ge) 礦權人必須配合實地核查組工作,要嚴(yan) 格按照《內(nei) 蒙古自治區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公示信息隨機抽查實施辦法》和市國土資源局要求的實地核查內(nei) 容準備齊全,迎接檢查。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按公示5%的比例抽查,對礦業(ye) 權人公示信息進行實地核查。”任振宇介紹。
為(wei) 了保證實地核查工作質量,赤峰局在開展培訓和統一要求的基礎上,還由市局核查人員帶隊,專(zhuan) 門組織了一次由旗(縣)國土資源局、實地核查專(zhuan) 家和專(zhuan) 業(ye) 技術支撐人員共同參加的實地核查演練,將敖漢旗金廠溝梁金礦作為(wei) 試點單位進行專(zhuan) 項抽查,並以此為(wei) 模板,確定了工作流程。
“我們(men) 嚴(yan) 格執行凡持有礦產(chan) 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礦業(ye) 權人,均須按《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辦法(試行)》要求填報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年度信息並進行公示。填報時間為(wei)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填報期間,礦業(ye) 權人發現其填報和公示的信息存在不準確、遺漏的,可以進行更正,更正前後的信息同時公示。赤峰市應公示勘查項目773宗,實際公示722宗;應公示開采項目873宗,實際公示841宗。”任振宇說。
規範流程,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赤峰局在實地核查工作中,通過實踐探索,總結提升出了“采取資料梳理(初步核實)——調查詢問(資料搜集補充)——現場巡查(現場核實)——對比分析(得出結論)”4個(ge) 工作步驟的方式,促進了實地核查工作的順利實施,確保了礦業(ye) 權人所公示的信息與(yu) 實際情況一致。
“你們(men) 公司設計采礦能力33萬(wan) 噸/年,實際年采出礦量也是33萬(wan) 噸,不會(hui) 這麽(me) 湊巧吧?”“在儲(chu) 量年損失量方麵,你們(men) 應該在圖紙上對每一塊保安礦柱都有標注出來,以便於(yu) 核實儲(chu) 量。”在內(nei) 蒙古拜仁礦業(ye) 有限公司,調研組及實地核查人員在聽取了該公司副總經理劉少君的簡單介紹後,針對該公司填報的開采項目年度信息表,逐條開始查證落實。
“你們(men) 的采礦權價(jia) 款是一次性繳清的,在後來的開采中沒有再繳納,那就在2016年度的此欄中填寫(xie) 零,而不必把一次性繳納的價(jia) 款再分攤在各個(ge) 年度。”調研組負責人、國土資源部油氣中心研究員葛維寧建議說。
而現場參與(yu) 實地核查的專(zhuan) 家與(yu) 公司的相關(guan) 人員一起,對照圖紙和台賬,逐條逐項進行核查。
談起信息公示工作,具體(ti) 負責填報的劉少君也是感觸頗深:“傳(chuan) 統的年檢多流於(yu) 形式,特別是一些中小礦山的年檢報告完全按設計生產(chan) 能力來寫(xie) ,實際開采多少也沒人去認真核對。現在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信息公示,讓礦山企業(ye) 自己上網申報,專(zhuan) 家隨機實地抽查,做到了企業(ye) 對自己負責,監管部門也可以通過實地核查來發現問題,同時社會(hui) 公眾(zhong) 發現礦山公示內(nei) 容與(yu) 實際情況不符,也可以向上麵反映。”
據中國礦業(ye) 報記者現場了解到,赤峰市的信息公示實地核查采取了4個(ge) 工作步驟:一是資料梳理,初步核實部分信息的準確性。在現場實地核查前,提前將抽取到的《礦產(chan) 資源勘查項目年度信息表》、《礦產(chan) 資源開采年度信息表》下發給抽取到的實地核查專(zhuan) 家,對照礦業(ye) 權人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和相關(guan) 證照信息,初步核實部分信息的準確性。二是調查詢問,進一步了解公示係統填報相關(guan) 信息的依據、真實性和準確性。專(zhuan) 家到現場後,通過查閱礦業(ye) 權人提供的現場資料、檔案材料,詢問礦業(ye) 人和相關(guan) 工作人員,初步了解勘查或開采項目實際勘查或開采活動進展,並通過對勘查區或礦區周邊人員、旗(縣)國土資源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掌握勘查或開采項目真實情況。三是現場巡查,對照公示信息和礦業(ye) 權人提供的資料,對2016年度的重點勘查工程和開采工程進行現場核實,采取抽查重點工程進行實地測量,將測量結果與(yu) 該礦業(ye) 權勘查或開采許可證進行套合,核實采礦權人是否按照開采設計、開發利用方案施工,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wei) 。
“第四個(ge) 步驟是對比分析,核查人員通過現場調查,重新核實填報年度信息表,與(yu) 礦業(ye) 權人公示年度信息表進行比對,確認礦業(ye) 權人是否切實履行了礦業(ye) 權公示的義(yi) 務,是否依法依規開展礦產(chan) 資源勘查、開發活動,最終按照《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土資規[2015]6號)有關(guan) 標準對礦業(ye) 權人公示信息進行綜合評定,對不履行法定義(yi) 務、違法勘查開采、瞞報、謊報、弄虛作假的納入異常名錄管理。”已在實地核查現場奔波兩(liang) 個(ge) 月的赤峰市國土資源局礦管開發利用科工作人員李丹介紹。
然而,由於(yu) 此項工作處於(yu) 改革初始期,部分礦業(ye) 權人不理解礦業(ye) 權相關(guan) 法律法規及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的真實意義(yi) 所在,準備不夠充分,現場提供的資料不全,勘查開采數據收集難度較大。在實地核查中,部分礦業(ye) 權人不能充分理解公示的內(nei) 容要求,填報的隨意性較大,無法說清提供的資料真實性和準確性。
更重要的是,當前礦業(ye) 權項目停工停產(chan) 較多,核實難度大。“由於(yu) 近兩(liang) 年礦業(ye) 市場不景氣,勘查或開采項目停產(chan) 停工的較多,今年實地核查過程停工停產(chan) 礦山或勘查項目超過半數以上,現場勘查工程無法確認。實地核查時,核查人員無法到達現場,到達現場也無法下井進行實測和核實,難以獲得最新的資料,這將直接導致納入異常名錄的礦業(ye) 權人比較多。”任振宇說。
據了解,內(nei) 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抽查到赤峰市的礦業(ye) 權數量為(wei) 78宗,該局確定專(zhuan) 項檢查2宗,共計需實地核查80宗,其中探礦權36宗、采礦權44宗。目前,該市已完成9個(ge) 旗(縣)的實地核查65宗(采礦權30宗,探礦權35宗),擬列入異常名錄的34宗。
“實地核查人員通過影像記錄、文字記錄、現場取證等方式對實地核查工作做到了全程留痕,並且妥善保管核查工作中的證明材料,對形成的各類成果及時歸檔,納入礦業(ye) 權人勘查開采信息檔案動態管理程序,一礦一檔,條理明晰,對加強礦產(chan) 資源有效保護與(yu) 合理開發利用,促進礦山企業(ye) 認真履行法定義(yi) 務和權利、實現依法辦礦將起到積極促進作用。”任振宇表示




新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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