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六年之後,“康菲蓬萊19-3漏油事件”早已淡出輿論的視線。
2011年6月4日、6月17日,位於(yu) 渤海中部的中海油與(yu) 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合作項目——蓬萊19-3油田突發溢油事故。事故共造成蓬萊19-3油田周邊及其北部海域約6200平方公裏海水受到汙染,其中870平方公裏海域海水受到嚴(yan) 重汙染,石油類含量劣於(yu) 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海水中石油類含量最高為(wei) 1280微克/升,超背景值高達53倍。
2012年1月,經農(nong) 業(ye) 部、國家海洋局與(yu) 責任方康菲(美國)石油公司、中海油公司協調,達成了10億(yi) 元的漁業(ye) 損失賠償(chang) 補償(chang) 協議、16.83億(yi) 元的海洋生態損害賠償(chang) 補償(chang) 協議,其中7.315億(yi) 元用於(yu) 賠償(chang) 補償(chang) 河北省樂(le) 亭縣至遼寧省綏中縣,連續岸段受汙染的“四縣三區”漁民養(yang) 殖戶的損失。
截至2012年底,農(nong) 業(ye) 部將該7.315億(yi) 元全部分配至河北、遼寧兩(liang) 省,由兩(liang) 省自行確定各省標準後將賠償(chang) 金分配到養(yang) 殖戶手中,絕大多數受損漁民(約4500餘(yu) 戶漁民)均接受了行政協調並獲得賠償(chang) 。自此,蓬萊19-3油田逐步恢複生產(chan) 。
疑似受到汙染影響,山東(dong) 煙台附近海域養(yang) 殖的扇貝出現大麵積死亡,經曆了多年絕收。然而直到現在,距離事發油田最近的山東(dong) 漁民仍處於(yu) “索賠盲區”。自 2011年11月起,山東(dong) 煙台牟平區30位漁民委托公益律師賈方義(yi) ,第一次向青島海事法院對康菲公司提起了民事訴訟。直到2015年10月底,長達五年的索賠之路終於(yu) 迎來開庭的曙光。
多年絕收 山東(dong) 漁民改養(yang) 海帶
2017年9月14日上午,公益維權代理律師——“中國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第一人”賈方義(yi) 和來自煙台牟平區及長島縣的十五位漁民代表來到青島海事法院,對索賠康菲公司進行開庭前的證據交換。
不同於(yu) 普通的民事訴訟,由於(yu) 青島海事法院決(jue) 定對牟平區和長島縣兩(liang) 個(ge) 地區202戶漁民索賠案件進行合並審理,在此番證據交換之前,法院單是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就花了將近兩(liang) 個(ge) 小時的時間。
“比起最初的500多戶,202戶漁民算是少的了,事發過去了這麽(me) 久,一些索賠漁民要麽(me) 降低了索賠要求,要麽(me) 幹脆選擇了撤訴。”賈方義(yi) 說,由於(yu) 原告規模龐大,青島海事法院曾組織了5個(ge) 合議庭向外發放訴訟文書(shu) ,原本預計會(hui) 有四五百戶漁民來出庭,如今卻隻剩下了200多戶,合計索賠金額約為(wei) 1.7億(yi) 元。
從(cong) 最早起訴康菲到收到立案通知書(shu) ,作為(wei) 長島縣的五名漁民代表之一,趙樂(le) 海此番已是七次造訪青島海事法院。從(cong) 長島縣的砣磯島坐船到蓬萊,再從(cong) 蓬萊轉站青島四方區,最後來到嶗山腳下的青島海事法院,趙樂(le) 海對這條線路並不陌生。
“出庭心情複雜。”趙樂(le) 海說,一方麵是因為(wei) 開庭而讓他看到了索賠的希望,另一方麵則是自己對未來的擔憂。
“打官司其實就是為(wei) 了打口氣,因為(wei) 拿不起足夠的訴訟費,索賠金額僅(jin) 僅(jin) 是根據一年的損失來計算的。”趙樂(le) 海告訴記者,自2011年“康菲漏油事故”發生後,自己養(yang) 殖的蝦夷扇貝多年絕收,年均投資上百萬(wan) 元的扇貝苗出現大麵積死亡,因此不敢再貿然投入。“島上有兩(liang) 對漁民夫妻還因為(wei) 投入打了水漂而鬧到離婚,有的漁民一家過年連一袋麵粉都買(mai) 不起。”他說。
無奈之下,包括趙樂(le) 海在內(nei) 的附近漁民隻能選擇養(yang) 殖海帶等對水質要求不高的海產(chan) 品。相比當下市場價(jia) 20多元一斤的蝦夷扇貝,市場上隻賣幾塊錢一斤的海帶利潤微薄,這對於(yu) 靠海吃飯的漁民來說無疑打擊巨大,一些拿不出錢的漁民甚至隻能靠貸款來打官司——界麵新聞梳理索賠金額後發現,索賠損失在上百萬(wan) 元的養(yang) 殖戶要繳納2萬(wan) 多元的訴訟費。索賠損失最大的一位養(yang) 殖戶來自牟平區,索賠金額600餘(yu) 萬(wan) 元,其訴訟費約5.8萬(wan) 元。
“蓬萊19-3油田距離砣磯島直線距離隻有39海裏,我們(men) 是距離事發地最近的地區,當時海麵和海岸上的油汙清晰可見,為(wei) 什麽(me) 河北、天津和遼寧的漁民都得到了賠償(chang) ,卻單把距離最近的山東(dong) 漁民排除在外?”趙樂(le) 海質疑。
從(cong) 地圖上看,長島縣砣磯島的地理位置比較特殊,這一海島的地理位置距離山東(dong) 半島較遠,而距離蓬萊19-3油田的直線距離僅(jin) 有39海裏。然而,盡管事故油田就是以山東(dong) 北部沿海城市“蓬萊”命名,但與(yu) 遼寧、河北沿海同樣位於(yu) 渤海灣之內(nei) 的山東(dong) 沿海地區卻一直沒有得到任何賠償(chang) ,疑因溢油事故而遭受重大漁業(ye) 損失的山東(dong) 漁民陷入了“索賠盲區”。
“沒有汙染 何來修複?”
“由於(yu) 蝦夷貝的養(yang) 殖需要二類水質 ,即使不能通過油指紋判定是否受到來自康菲石油的汙染,也可以從(cong) 國家海洋局已確定導致油田周邊6200平方公裏的水域為(wei) 劣四類水質這一方麵斷定,該地區扇貝大量死亡與(yu) 漏油事故存在必然聯係。”賈方義(yi) 表示。
對此,山東(dong) 大學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ya) 民告訴記者,由於(yu) 受到洋流、風力等力的作用,油田周邊受汙染的6200平方公裏並不是一個(ge) 規則的“圓圈”。根據渤海灣的環流方向,汙染物大體(ti) 會(hui) 向西北方向也就是河北、遼寧一帶擴散。但能否因此確定砣磯島在受汙染的範圍內(nei) ,還需要大量的監測數據做支撐,比如該島附近是否存在“反複流”等作用力的影響。
正是鑒於(yu) 環境汙染事件的專(zhuan) 業(ye) 性和複雜性,賈方義(yi) 此次希望借助“舉(ju) 證責任倒置”原則,為(wei) “索賠盲區”中的山東(dong) 漁民討一個(ge) 說法。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66條規定,“因汙染環境發生糾紛,汙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wei) 與(yu) 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guan) 係承擔舉(ju) 證責任”。簡單來說就是,當環境汙染存在爭(zheng) 議時,排汙者應承擔舉(ju) 證責任,如果不能證明免責事由或者排除因果關(guan) 係,就應承擔賠償(chang) 等侵權責任。
“根據舉(ju) 證責任倒置原則,漁民隻需要提供扇貝大麵積死亡的證據,而康菲公司要負責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到底是什麽(me) 原因造成山東(dong) 漁民出現多年絕收,否則應當承擔敗訴責任。”賈方義(yi) 表示。
2012年1月,時任山東(dong) 省海洋與(yu) 漁業(ye) 廳信息宣傳(chuan) 中心主任丁誌習(xi) 曾告訴界麵新聞記者,不能排除溢油事故與(yu) 山東(dong) 省漁業(ye) 遭受的經濟損失存在高度關(guan) 聯。
“對康菲有利的證據,我們(men) 要反過來變成對漁民有利的證據。”賈方義(yi) 告訴記者,康菲公司至今唯一的證據是國家海洋局於(yu) 2012年公布的《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關(guan) 於(yu) 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下稱“調查報告”),他們(men) 認為(wei) 這份報告裏麵指出遼寧、河北等地出現油汙到岸的情況,裏麵並沒有提及山東(dong) 。但反過來講,這份報告中並沒有明確排除山東(dong) 受到汙染的存在。
9月14日,在交換證據的環節,賈方義(yi) 和該案另一位代理律師郭乘希還向法院出具了一份名為(wei) 《關(guan) 於(yu) 下達蓬萊19—3油田事故生態損害賠償(chang) 資金預算(第一批)的公示》的文件,以此佐證漏油事故對山東(dong) 沿海地區的生態影響。
記者注意到,在這份由財政部於(yu) 2014年下達天津、河北、遼寧和山東(dong) 省(市)財政廳(局)的文件中,明確“資金用於(yu) 近岸海域修複等工作”,“盡快將資金撥付到各項目單位,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專(zhuan) 款專(zhuan) 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在下附的生態損害賠償(chang) 資金分配表中,山東(dong) 、天津、河北、遼寧分別分配到1.76億(yi) 元、1.41億(yi) 元、1.54億(yi) 元、1.7億(yi) 元。
“沒有汙染和破壞何來修複一說?既然下撥山東(dong) 省的生態賠償(chang) 金最多,這就可以佐證山東(dong) 沿海肯定受到了漏油事故的影響。山東(dong) 漁民卻沒有像遼寧、河北等地的漁民一樣得到任何賠償(chang) ,這顯然說不過去。”郭乘希對界麵新聞記者表示。
此外,郭乘希還向法院提交了事發時的氣象資料,以此證明油汙對山東(dong) 漁民造成汙染的可能。她認為(wei) ,油汙主要分三部分,一部分是海麵浮油,一部分是海水中包含的,還有一部分是海底的沉積物,這三部分受潮汐和天氣的影響會(hui) 到處飄散。“調查報告”的監測數據是基於(yu) 國家海洋局隨機取點完成的,不符合我國海事局水上油汙染事故調查油樣品取樣的相關(guan) 規程,因而康菲公司僅(jin) 僅(jin) 依據這份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的調查報告是站不住腳的。
2011年,在康菲漏油事故剛剛發生時,賈方義(yi) 曾第一時間向青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針對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的環境公益訴訟,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設立100億(yi) 元的賠償(chang) 基金,進行生態賠償(chang) 和恢複。至今,他仍然覺得100億(yi) 的索賠隻是一個(ge) 保守的數字。
“100億(yi) 元人民幣在當時折合不過16億(yi) 多美元,而今年英國BP石油公司最終同意用高達187億(yi) 美元的代價(jia) ,才終結了墨西哥灣漏油事故引發的多年訴訟糾葛。麵對中國有史以來最嚴(yan) 重的海洋汙染事件,對外國企業(ye) 在本土造成環境汙染的案件不能手軟。”賈方義(yi) 表示。
2012年7月2日,賈方義(yi) 一度將官司打到了康菲公司的總部——美國德克薩斯州。他與(yu) 美國三家律師事務所聯合組成律師團,同500位山東(dong) 漁民簽訂風險代理合同,將訴訟材料遞交給德州當地法院並很快得到了受理。這場跨國訴訟一時轟動全國。盡管由於(yu) 成本製約和法製差異使得美國維權之路困難重重,在當地法院舉(ju) 行過兩(liang) 次聽證會(hui) 後至今沒有下文,但在他看來,美國之行並非沒有收獲。
通過美國當地法院的兩(liang) 次聽證會(hui) ,賈方義(yi) 和漁民們(men) 得到了康菲公司在法庭上出示的同國家農(nong) 業(ye) 部簽訂的協議。賈方義(yi) 說,這個(ge) 協議在國內(nei) 是沒有公開的,其中的開放性條款明確,“其它地區受到汙染的適應於(yu) 本協議”——這意味著,山東(dong) 地區如果受到汙染的話,到底是通過司法程序來確認,還是通過行政調解程序來確認,並沒有確定下來。
“這說明農(nong) 業(ye) 部和康菲公司在解決(jue) 這一問題的方式上是留有餘(yu) 地的。”賈方義(yi) 彼時接受采訪時表示,他會(hui) 把這個(ge) 協議遞交給青島海事法院,如果將來政府能夠參與(yu) 調解,通過與(yu) 法院協商的行政手段讓漁民得到賠償(chang) ,那索賠的效率就會(hui) 更高,漁民節約的成本就更大。
如今距離事發已經過去了六年,賈方義(yi) 感慨道,康菲漏油事件如同懸案一樣就擺在那裏,“在經曆了大大小小的坎坷之後,現在梳理起來都有些困難了。




新手指南
我是買家
我是賣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