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開征進入倒計時
2017-09-14 08:55 來源:中國鋼鐵新聞網 編輯:必威88官方网站

 隨著明年1月開征時點的日益臨(lin) 近,環保稅開征已經進入倒計時。日前從(cong) 業(ye) 內(nei) 獲悉,為(wei) 了保障這一全新稅種順利開征,目前稅務部門正與(yu) 環保部門密切配合,緊鑼密鼓做好開征準備工作,包括交接排汙企業(ye) 信息、稅源摸底和信息共享平台征管係統開發等。環保稅法實施條例也即將上報國務院審議。


 作為(wei) 我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將於(yu)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也意味著我國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汙收費製度將退出曆史舞台。與(yu) 此同時,在稅收征管方麵,環境保護費改稅後,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wei) 稅務機關(guan) ,環保部門配合,將開啟“企業(ye) 申報、稅務征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


 “環保稅作為(wei) 新開征的獨立綠色稅種,以排放應稅汙染物為(wei) 征稅對象,計稅依據有別於(yu) 其他稅種,專(zhuan) 業(ye) 性強,征收管理較複雜。為(wei) 此,環境保護稅法明確規定,稅務機關(guan) 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建立工作配合機製。”稅務總局財產(chan) 和行為(wei) 稅司有關(guan) 負責人此前表示。


 前不久,稅務總局與(yu) 環保部已經正式簽署《環境保護稅征管協作機製備忘錄》,進一步強化部門合作,明確職責分工,為(wei) 環保稅的順利開征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全麵做好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準備工作。此次通知明確了環境保護稅開征前各地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多部門協作工作機製,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麵,確保環境保護稅開征工作順利啟動、平穩推進。其中,2017年年底前,各省應當確定本地區應稅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具體(ti) 適用稅額,按規定發布汙染物排放量核算辦法等並向社會(hui) 公布。


 “下一步,國務院將頒布環保稅法實施條例,我們(men) 也將聯合財政、環保部門製發配套政策文件”,稅務係統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當前征管準備工作主要從(cong) “數”“人”“係統”三個(ge) 方麵準備。一是數據方麵,主要涉及企業(ye) 排汙曆史數據匯總以及為(wei) 未來數據信息部門共享做準備;二是納稅人識別,目前主要是排汙企業(ye) 認定;三是金三網上報稅係統的開發測試。


 據了解,環境保護稅作為(wei) 新開征的稅種,涉及麵很廣,收費與(yu) 征稅兩(liang) 套製度要進行轉換,政策上和征管上確需做許多前期準備工作,具體(ti) 包括起草稅法實施條例,細化具體(ti) 政策和征管措施,開發征管係統。授權地方決(jue) 定的事項,包括確定具體(ti) 適用稅額等,由各省(區、市)按法律程序確定。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日前表示,相關(guan) 部門已起草完成環保稅法實施條例送審稿。


 有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有了科學的稅收製度,如何建立規範的征管模式,在保證應征盡征的同時,方便納稅人繳稅,也是必須考慮的問題。“因為(wei) 環保稅是一個(ge) 全新的稅種,完全沒有經驗可借鑒,所以對稅務部門來說還是不小的挑戰,工作量也會(hui) 很大。”


 依據環境保護稅法,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生產(chan) 經營者為(wei) 納稅人。征稅對象指《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規定的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ti) 廢物和噪聲4類應稅汙染物。


 計稅依據方麵,將應稅汙染物的排放量作為(wei) 計稅依據。其中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汙染當量數確定;固體(ti) 廢物按照固體(ti) 廢物排放量確定;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由於(yu) 環境保護稅是以應稅汙染物的排放量為(wei) 計稅依據,所以排放量需要由環保部門來進行專(zhuan) 業(ye) 測定,稅務部門需要根據環保部門的專(zhuan) 業(ye) 監測數據,分析判斷納稅人申報數據是否準確。”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指出,環境保護稅能否真正落地,部門配合至關(guan) 重要。


 社科院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環保稅是特殊稅種,最大的挑戰在於(yu) 征管,汙染物排放測量有複雜測定技術和整套標準,稅務部門要和環保部門就技術依據、稅基確定等進行溝通、需要技術協調,需要更加科學合理測定。


 他還表示,環境保護稅的收入規模並不大,排汙費改稅的主要目的不在於(yu) 籌集財政收入,而在於(yu) 通過稅收杠杆,引導排汙單位減少汙染物排放,為(wei) 人民創造良好的生產(chan) 生活環境,其環保意義(yi) 遠遠大於(yu) 財政收入意義(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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