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有關(guan) 規定,經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委員會(hui) 終審,2017年度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評審結果已經產(chan) 生,現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20個(ge) 工作日,公示時間為(wei) :2017年9月11日-10月13日。
在公示期內(nei) ,有異議的單位或個(ge) 人,可向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或推薦單位提出。提出異議者,必須采取書(shu) 麵形式,寫(xie) 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單位名稱或個(ge) 人真實姓名、地址郵編和聯係方式等。凡匿名異議、超出期限異議和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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