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至8月1日,第三批7個(ge)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向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省(市)反饋督察意見。該批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結束。

截至督察反饋時,督察組交辦的31457件環境問題舉(ju) 報已基本辦結,共立案處罰8687家,拘留405人,約談6657人,問責4660人。
督察指出,7省(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進展,但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尤其是一些共性問題亟待引起高度重視:
一是重發展、輕保護情況依然多見。湖南嶽陽、永州等地為(wei) 追求一時經濟增長,頂風出台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山西省不顧大氣環境質量超標和火電產(chan) 能嚴(yan) 重過剩的嚴(yan) 峻形勢,違規實施低熱值煤發電專(zhuan) 項規劃;貴州省威寧縣縣城建設用地大量侵占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城進湖退”問題突出。
二是環保不作為(wei) 、亂(luan) 作為(wei) 問題比較突出。寧河區在天津古海岸與(yu) 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七裏海濕地核心區和緩衝(chong) 區違法建設濕地公園,市海洋部門多次違規批準遊客進入保護區核心區。湖南省湘潭、郴州兩(liang) 市違規幹預環境執法,甚至為(wei) 違法企業(ye) 出具虛假證明。
三是部分流域環境汙染情況較為(wei) 嚴(yan) 重。山西省汾河、遼寧省遼河均是當地“母親(qin) 河”,但治汙不力,大量汙水直排,汙染問題突出;安徽省巢湖、湖南省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不力,違規開發問題較多,環境形勢不容樂(le) 觀。
四是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問題突出。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nei) 違法違規新建擴建大量旅遊、畜禽養(yang) 殖等項目,導致保護區水質下降。福建省寧德環三都澳濕地水禽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屬國家重要濕地,但近年來圍海養(yang) 殖已造成保護區濕地麵積減少,局部生態係統遭到破壞。
五是一些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yan) 重滯後。沈陽市由於(yu) 配套管網建設和汙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嚴(yan) 重滯後,全市每天約27萬(wan) 噸汙水直排環境,110餘(yu) 萬(wan) 噸汙水超標排放。貴陽市每天超過40萬(wan) 噸生活汙水超越排放進入南明河,南明河流經貴陽市區後水質由Ⅱ類降為(wei) 劣Ⅴ類。
六是群眾(zhong) 身邊的環境問題解決(jue) 不夠有力。沈陽市多年來累計積存滲濾液超過75萬(wan) 立方米,汙染嚴(yan) 重,惡臭彌漫,周邊群眾(zhong) 意見極大。天津市北辰區劉家碼頭村集聚近千家廢品回收點及小作坊,區域環境惡劣,群眾(zhong) 反映強烈,多年來得過且過,直到督察時才有效整治。
督察要求,7省(市)應在30個(ge) 工作日內(nei) 組織編製整改方案上報國務院,並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同時要責成有關(guan) 部門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並按有關(guan) 規定嚴(yan) 肅問責。
督察組一——天津市:口號多、落實少、“假裝治汙”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wei) ,2013以來,天津市累計投入財政資金520多億(yi) 元推進能源清潔化,中心城區供熱鍋爐完成煤改氣,外環以內(nei) 區域基本實現無煤化。完成198平方公裏裸地治理。新、擴建67座汙水處理廠,基本實現60個(ge) 市級及以上工業(ye) 集聚區汙水集中處理。
督察指出,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壓力傳(chuan) 導不足、責任落實不夠、工作不到位等問題依然存在,與(yu) 中央要求、直轄市定位和人民群眾(zhong) 期盼尚有明顯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工作落實不夠到位,大氣環境治理仍顯薄弱,水環境問題較為(wei) 突出,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jue) 。
督察指出,天津市在環境保護方麵存在開會(hui) 傳(chuan) 達多、研究部署少,口號多、落實少等問題,一些領導幹部在工作中擔當意識、責任意識欠缺,“好人主義(yi) ”盛行。
2016年,天津市二氧化氮濃度大幅上升,2017年一季度PM2.5濃度同比上升27.5%,大氣環境形勢十分嚴(yan) 峻。鋼鐵圍城、園區圍城等問題長期沒有改觀,減煤控煤工作落實不力,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機動車及船舶汙染防控力度仍需加強。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226個(ge) 環境問題舉(ju) 報已基本辦結,共責令整改4331家,立案處罰1654家,罰款2622.7萬(wan) 元;立案偵(zhen) 查3件,拘留12人;約談307人,問責139人。
督查組二——山西:不作為(wei) 、慢作為(wei) 現象多見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wei) ,2013年以來,全省累計淘汰落後鋼鐵產(chan) 能1498萬(wan) 噸、焦炭3507萬(wan) 噸。積極探索環境管理領域機製創新,激活排汙權交易市場,累計完成交易金額14.83億(yi) 元。在全國率先成立省級環境汙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為(wei) 23起環境汙染損害案件提供司法鑒定服務。
督察指出,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多年形成的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jue) ,形勢依然嚴(yan) 峻。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wei) 突出,不作為(wei) 、慢作為(wei) 問題多見,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yan) 峻,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
督察指出,山西省一些領導幹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位不夠,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沒有得到有效扭轉。
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升高7.1%、11.2%;今年以來大氣環境質量仍呈惡化趨勢。汾河水質長期處於(yu) 劣Ⅴ類,桑幹河流域水質明顯惡化。此外,山西省泉域重點保護區禁止開發的規定始終落實不到位。洪山泉域重點保護區涉及晉中市13家煤礦,目前仍有青雲(yun) 、旺源、鴻發等6家煤礦在產(chan) 。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582個(ge) 環境問題舉(ju) 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2485家,立案處罰856家,罰款7179.7萬(wan) 元;立案偵(zhen) 查22件,拘留61人;約談1589人,問責1071人。
督查組三——遼寧:屢次破環境底線上項目

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遼寧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wei) ,2016年以來,全省集中拆除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5951台;製訂實施秸稈焚燒防控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強化督查問責,取得明顯效果。2016年全省PM10、PM2.5濃度同比下降15.1%和16.4%。
督察指出,遼寧省作為(wei) 傳(chuan) 統工業(ye) 大省,產(chan) 業(ye) 結構偏重,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定進展,但生態環境形勢依然嚴(yan) 峻,一些問題相當突出,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認識和推進不夠,水汙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重點區域違法建設問題突出,一些突出環境問題亟待解決(jue) 。
督察感到,有的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談及2014年、2015年連續兩(liang) 年空氣質量不降反升,就強調是2013年基數存在問題;談及遼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惡化,就強調幹旱少雨等自然因素,從(cong) 主觀上找原因、從(cong) 工作上找差距不夠。省委常委會(hui) 2013年和2014年連續兩(liang) 年沒有研究環境保護工作。
大連市主城區每天約17萬(wan) 噸生活汙水直排,約50萬(wan) 噸汙水超標排放,汙染問題突出。全省179個(ge) 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nei) 仍有各類排汙口33個(ge) 、違章建築3221處。大夥(huo) 房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nei) 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進展緩慢。此外,大連市政府擅自決(jue) 定由大連港集團啟動實施太平灣港區開發建設,截至2016年已累計違法圍海1368公頃、填海585公頃。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6991件群眾(zhong) 舉(ju) 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482件,立案處罰1706件,罰款6928.4萬(wan) 元;立案偵(zhen) 查105件,拘留32人;約談581人,問責850人。
督查組四——安徽:以保護之名,違規侵占巢湖

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wei) ,安徽省積極探索建立生態補償(chang) 機製,在新安江流域啟動全國首個(ge) 跨省流域生態補償(chang) 機製試點,連續四年達到水質補償(chang) 條件,為(wei) 全國生態補償(chang) 工作提供了經驗。建立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chang) 機製,2014年以來省級財政投入生態補償(chang) 資金2億(yi) 元,推動了大別山區水環境資源保護。
督察指出,安徽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重發展、輕保護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區域性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jue) 。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jue) 策部署存在薄弱環節,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形勢嚴(yan) 峻,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jue) 。
督察談話中多數同誌反映,安徽省一些領導幹部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對自身肩負的環保責任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環境保護法治意識淡薄,《巢湖流域水汙染防治條例》出台後,條例規定的有關(guan) 要求基本沒有落實,甚至仍然大量違法開發建設。
近年來,安徽省巢湖水華高發,2015年最大水華麵積321.8平方公裏,占全湖麵積42.2%;2016年水華最大麵積為(wei) 237.6平方公裏,占全湖麵積的31.2%。 2017年一季度,巢湖湖體(ti) 總磷濃度和富營養(yang) 化狀態指數同比均呈上升趨勢。此外,淮河支流水質長期沒有改善,2016年監測的27條淮河二、三級支流中,7條水質為(wei) Ⅴ類,10條為(wei) 劣Ⅴ類。全省163個(ge) 省級及以上工業(ye) 園區中,24個(ge) 未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15個(ge) 園區管網建設滯後導致汙水處理廠無法正常運行。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719件環境問題舉(ju) 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113家,立案處罰803家,累計罰款2635.2萬(wan) 元;立案偵(zhen) 查52件,拘留63人;約談637人,問責476人。
督察組福建:一些領導幹部對形勢盲目樂(le) 觀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wei) ,經過努力,福建省環境質量在全國保持領先地位,2016年全省12條主要河流Ⅰ~Ⅲ類水質占比96.5%;9個(ge) 設區市空氣優(you) 良天數比例達到98.4%,細顆粒物年均濃度27微克/立方米。
督察指出,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發展與(yu) 保護的矛盾仍然突出,環保工作力度和成效與(yu) 中央要求和群眾(zhong) 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對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jue) 。
督察指出,福建省一些領導幹部對當地環境質量盲目樂(le) 觀,對當地明顯存在的生態破壞、環境基礎設施落後、城市髒亂(luan) 差等問題缺乏基本認識。
2010年以來,福建省累計審批填海項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頃,侵占部分沿海濕地。福州市汙水收集管網嚴(yan) 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區域達78平方公裏,占到城區總麵積的34.4%,大量生活汙水直排環境。跨界河流梧垵溪長期汙染嚴(yan) 重,泉州市政府雖組織晉江、石獅兩(liang) 市開展整治,但工作不力,梧垵溪晉江段每天仍有約5600噸生活汙水直排河道。福州閩侯縣福豐(feng) 生態農(nong) 業(ye) 公司和華陽農(nong) 牧公司均為(wei) 生豬養(yang) 殖企業(ye) ,由於(yu) 糞汙處理設施簡陋,大量汙水積於(yu) 滲坑,汙水長期直排環境,群眾(zhong) 反映強烈。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903件環境問題舉(ju) 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5368起,立案處罰1763家,罰款5284.6萬(wan) 元;立案偵(zhen) 查54件,拘留31人;約談991人,問責444人。
督察組六——湖南:緊一陣鬆一陣,抓一件算一件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wei) ,湖南省紮實推進重點領域汙染治理。統籌推進“一湖四水”協同治理,啟動溝渠塘壩清淤增蓄、畜禽養(yang) 殖汙染整治、河湖圍網養(yang) 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點工業(ye) 汙染源排查整治5大專(zhuan) 項行動,取得積極進展。
督察指出,2013年以來,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發展與(yu) 保護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頻發,形勢依然嚴(yan) 峻。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不作為(wei) 、亂(luan) 作為(wei) 問題多見、洞庭湖區生態環境問題嚴(yan) 峻、一些突出環境風險長期得不到解決(jue) 。
督察中有的領導同誌反映,湖南是“有色金屬之鄉(xiang) ”和“魚米之鄉(xiang) ”,但由於(yu) 開發過度、保護不力,這兩(liang) 個(ge) “鄉(xiang) ”恰恰成為(wei) 環境問題的重點和難點,成為(wei) 民心之痛。作為(wei) 國家重金屬汙染防控重點區域,湖南省陸續獲得國家大量資金支持。但一些治理項目效果不明顯,部分項目進展滯後,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全省涉重金屬的“散亂(luan) 汙”企業(ye) 較多,工藝落後,設備簡陋,環境汙染和風險不容忽視。郴州永興(xing) 縣金銀及稀貴金屬產(chan) 業(ye) 整合升級進展緩慢,部分企業(ye) 不符合產(chan) 業(ye) 政策,生產(chan) 時汙染嚴(yan) 重。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583件群眾(zhong) 舉(ju) 報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4024家,立案處罰1203起,罰款6351.1萬(wan) 元;立案偵(zhen) 查133起,拘留174人;約談1382人,問責1359人。
督查組七——貴州:發展不足與(yu) 保護不夠問題並存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wei) ,經過努力,貴州省9個(ge) 設區市2016年平均優(you) 良天數比例為(wei) 97.1%,全省八大水係151個(ge) 省控斷麵水質優(you) 良比例為(wei) 96%,森林覆蓋率達到52%,環境質量在全國處於(yu) 領先位置。
督察指出,貴州省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發展不足與(yu) 保護不夠的問題並存。雖然近年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與(yu) 中央要求和群眾(zhong) 期盼還有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基礎治汙設施建設滯後、基礎治汙設施建設滯後。
督察感到,貴州省不少領導幹部盲目樂(le) 觀,對貴州生態環境的脆弱性認識不足,認為(wei) 貴州生態環境總體(ti) 較好,不需要在環保問題上使多大勁。
全省107個(ge) 省級及以上工業(ye) 園區有33個(ge) 依托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處理廢水,其中13個(ge) 因管網未建而無法正常運行;已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的82個(ge) 園區,因配套管網建設不到位,有42個(ge) 不能正常運行。此外,生態敏感區管理比較粗放。全省101個(ge) 省級以下自然保護區普遍無區劃、無邊界、無機構,多數未開展實質性管護工作。部分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違法建設問題突出,部分企業(ye) 環境問題突出。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453件環境舉(ju) 報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496件,立案處罰773件,罰款5995.8萬(wan) 元;立案偵(zhen) 查33件,拘留32人;約談1180人,問責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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