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能源領域反腐持續高壓態勢。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7月以來官宣的能源行業(ye) 接受審查調查的幹部有14人,另有一名中管幹部及一名省管幹部被處分。
被調查的14人中,包括1名中管幹部,9名中央一級黨(dang) 和國家機關(guan) 、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以及4名省管幹部。被調查的中管幹部以及中央一級黨(dang) 和國家機關(guan) 、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主要為(wei) 原中國中化集團黨(dang) 組成員、副總經理馮(feng) 誌斌,國家管網集團西部管道公司原黨(dang) 委委員、紀委書(shu) 記唐伏平,中國石油工程建設公司原黨(dang) 委委員、副總經理王春明,國家電投吉電股份原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才延福等人。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退休並非“護身符”,上述多名幹部中多半人退休後仍然被查。例如,中國海油集團原黨(dang) 組成員、副總經理袁光宇在退休五年半後官宣被查;中國海油集團原總經理助理、中海石油煉化公司原黨(dang) 委書(shu) 記、總經理董孝利在退休八年後被查;中國中化下屬中國化工資產(chan) 管理有限公司原高級副總裁張翼飛在退休兩(liang) 年半後被查。這些人在所屬係統均有三四十年不等的任職經曆。
其中,石油石化係統是反腐主戰場。上述被查及被處分的16人中,有3人來自中國海油係統,2人來自中國中化係統,2人曾任職於(yu) 中國石油係統,還有1人來自國家管網集團係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發文稱,“石油、煤炭等能源行業(ye) 因關(guan) 係國計民生,其主要業(ye) 務為(wei) 國家所壟斷。國家賦予有關(guan) 部門能源項目審批權和大型國企壟斷經營權,是為(wei) 了維護公共利益、保護國家能源安全。但相對集中的能源審批權和國有企業(ye) 的壟斷經營權,很容易成為(wei) 想要進入或涉足能源行業(ye) 的企業(ye) 或個(ge) 人公關(guan) 的對象,導致能源領域成為(wei) 權力尋租的重災區。”
例如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7月31日消息,袁光宇因嚴(yan) 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dang) 籍。經查,他搞錢色交易,退休後違規從(cong) 事與(yu) 原任職務管轄業(ye) 務相關(guan) 的營利活動、違規任職;肆無忌憚“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ye) 經營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就在兩(liang) 天前,中國海油係統內(nei) 亦有兩(liang) 人同日官宣落馬,分別是中國海油集團原總經理助理、中海石油煉化公司原黨(dang) 委書(shu) 記、總經理董孝利,以及中海油物裝采購中心黨(dang) 委委員、副總經理趙懷崗,後者任上被查。
2021年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hui) 要求突出重點領域,深化整治金融、國有企業(ye) 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同年4-6月,中央巡視組對中國海油集團開展常規巡視。2024年3月,中國海油集團原總經理李勇被查,此後至今,海油係統內(nei) 至少已有13名管理人員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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