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20日電(邵萌 李京統)11月,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陸續接到了反映同一件事情的數百通報警電話,報警人來自全國多個(ge) 省份,他們(men) 均表示,自己在“奢侈品購物平台”麥多多上買(mai) 到的黃金遲遲不發貨不退款,平台方也失聯了。
中新網多方采訪了解到,據初步統計,被騙人員至少超400人,涉及單數超1000單,金額數千萬(wan) 。有消費者貸款近50萬(wan) 在麥多多上購買(mai) 黃金,如今麵臨(lin) 逾期。
多位受訪者稱,麥多多位於(yu) 上海的辦公地點已人去樓空。目前上海警方反饋已立案,有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資金還在追查中。
案值或達數千萬(wan)
有人貸款近50萬(wan) “投資”
寶媽、大學生、上班族......在一個(ge) 麥多多相關(guan) 維權群中,聚集了400餘(yu) 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受害人。據初步統計,僅(jin) 該群受害人被騙金額就超過2000萬(wan) 。
來自四川自貢的黃女士告訴中新網,今年5月,她被一名網友拉進了一個(ge) 499人的黃金理財群。群內(nei) 經常討論名為(wei) 麥多多的電商APP,據稱,該APP上的黃金價(jia) 格每克比大盤價(jia) 低10至20元,不少人選擇購買(mai) 後再轉手賣出。

網友推薦黃女士用麥多多購買(mai) 黃金
“一開始我是不敢買(mai) 的。”黃女士說,直到8月,那位網友再次向她介紹麥多多,並展示了自己的訂單和收益。於(yu) 是,她抱著嚐試的心態搶購了10克黃金,三四天後就收到了貨,轉手賣出後,她賺到了100多元的差價(jia) 。
此後,群裏總有人分享自己又買(mai) 了多少,再加上前期搶購的黃金都是正常發貨,黃女士漸漸放下了顧慮。直到11月7日,麥多多不再回複消費者消息,當初拉她進群的網友失聯,微信群也悄然解散,她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此時,黃女士還有總計價(jia) 值66.4萬(wan) 元的黃金未收到貨,其中有近50萬(wan) 都是她貸款得來的。“我在家帶孩子,沒什麽(me) 收入,就想著貸一點,掙點錢給小孩改善下生活,沒想到會(hui) 這樣。”

趙女士的部分訂單
同樣被網友拉入局的,還有遼寧的趙女士。起初,對方隻是跟她分享一些主流電商平台的優(you) 惠消息,拉她加了群,兩(liang) 個(ge) 多月後,便開始向她推薦麥多多。或許是為(wei) 了凸顯商品的稀缺性,該平台設置了搶購時間和數量。每天,對方都會(hui) 定點提醒她,時不時向她分享些搶購技巧。
“後來我才發現,這個(ge) 微信群裏大部分都是這家公司的‘托’。”趙女士說。目前,趙女士未收到貨的黃金總額超過13萬(wan) ,這些花費均為(wei) 貸款所得。她表示,維權群內(nei) 很多人都是出於(yu) 投資目的,貸款在麥多多上購買(mai) 黃金的。
另一位湖南長沙的消費者陳女士也表示,她還有價(jia) 值47萬(wan) 的黃金未收到貨,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信用卡和花唄貸款,如今麵臨(lin) 逾期風險,她期待能早些追回損失。
涉事公司僅(jin) 成立半年多
負責人已被控製
天眼查顯示,麥多多隸屬的上海麥個(ge) 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yu) 2024年4月23日,注冊(ce) 資本1500萬(wan) 元,法定代表人陳凱文。該公司旗下還有2家子公司,分別為(wei) 上海麥優(you) 匯網絡有限公司、上海滬騰金珠寶有限公司,均成立於(yu) 今年9月,注冊(ce) 資本都是3000萬(wan) 。

11月8日,麥多多辦公地,多名消費者前來查看情況
“看到注冊(ce) 資本越來越高,就想可能是公司越做越大了,沒有想到他們(men) 會(hui) 跑路。”黃女士說。但實際上,天眼查顯示,這三家公司認繳出資日期都要到2029年。
此外,麥多多官網也略顯簡陋。盡管官網介紹中寫(xie) 著“匯集全球奢品時尚”,但僅(jin) 貼了聯係方式和幾張奢侈品圖片。記者多次撥打上述聯係電話,均提示無法接通。記者注意到,該號碼曾是上海沈新汽車配件貿易有限公司公開的聯係電話,不過該公司今年4月便已注銷。

麥多多官網首頁
11月8日,黃女士的丈夫趕往位於(yu) 上海的麥多多辦公地。彼時,現場兩(liang) 名公司員工向前來詢問的消費者們(men) 表示,公司放了三天假,備戰雙十一。然而,第二天再過去時,辦公地已人去樓空,門口貼著張紙,上麵寫(xie) 著“上海麥個(ge) 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不知情,已將所有知情情況告知派出所”。

麥多多辦公地點門口
中新網20日從(cong) 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獲悉,警方已對這起事件立案調查。多名受騙人表示,據警方反饋,目前兩(liang)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zhen) 辦中。
記者注意到,目前,麥多多APP已經無法登陸。
律師:涉嫌構成合同詐騙罪
最高可判無期
北京市藍鵬(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博浩向中新網分析,目前來看,涉事公司及相關(guan) 人員的行為(wei) 涉嫌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罪,即以非法占有為(wei) 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如果最終被認定為(wei) 構成合同詐騙罪,目前初步統計金額高達2000萬(wan) 的情況下,屬於(yu) “數額特別巨大”的情節,涉案人員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
多位受訪者對中新網表示,自己是在社交平台被詐騙公司的“托”加好友後,經過數月時間一步步走入了陷阱。平台跑路消息傳(chuan) 來後,這些每天定點催他們(men) 搶黃金的“托”無一例外都消失了。

立案告知書(shu)
這些“托”是否構成犯罪?張博浩表示,如果平台負責人構成合同詐騙罪,這些人的引誘行為(wei) 屬於(yu) 共同犯罪行為(wei) ,也構成合同詐騙罪,最終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發揮的作用進行量刑。
低價(jia) 黃金“殺豬盤”
為(wei) 何屢屢得逞?
“黃金熱”浪潮下,低價(jia) 黃金“殺豬盤”也隨之出現。此前,類似的案件也屢見報端。去年10月,就有多名消費者反映,他們(men) 在“中鑫金業(ye) ”APP上購買(mai) 投資金條後,平台再無貨品發出狀態,辦公地也人去樓空,有人受騙金額超百萬(wan) 。
究其套路,基本都是詐騙人員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篩選對黃金理財等有著濃厚興(xing) 趣的用戶,偽(wei) 裝成普通投資者,加為(wei) 好友後長期交流。平台用低價(jia) 和限購作為(wei) 噱頭,先讓消費者獲利,讓其逐漸降低警惕。
“之前的線上平台爆雷,多為(wei) 虛擬的投資平台,大家對此也多有防範,但黃金詐騙公司披上了黃金買(mai) 賣的外衣後,使得受害人的防範心理大幅降低,通過所謂延遲發貨或者假冒快遞信息等方式,騙取消費者的預付款。”張博浩說。
他表示,這類案件難點之一就是資金追回的問題。既往的平台類詐騙案中,平台負責人往往將詐騙來的資金揮霍甚至通過各種洗錢的方式進行層層轉移,使得公安機關(guan) 難以查詢到資金的最終流向或難以追回。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受害者能做的就是積極主動聯係警方、配合調查,將所掌握的相關(guan) 信息和證據材料盡可能多的提供給警方,有利於(yu) 追回損失。”張博浩建議,公眾(zhong)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謹慎投資,避免上當受騙。
相關(guan) 人士提醒,將黃金以低於(yu) 市場價(jia) 的價(jia) 格銷售,可能或多或少都是有點“貓膩”的。“因為(wei) 金價(jia) 是跟著大盤走的,你從(cong) 黃金交易所拿出來,還能低於(yu) 這個(ge) 價(jia) 格賣,商家不是做賠本的買(mai) 賣嗎?大家不要貪小便宜,你以為(wei) 你賺了,但其實跳到坑裏了。”




新手指南
我是買家
我是賣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