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廣西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政府公布梧州市產(chan) 投永鴻礦業(ye) 有限公司“7·21”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報告顯示,2025年7月21日淩晨5時55分,該公司旗下梧州市龍圩區社學鳳凰頂建築用砂岩礦發生一起人員高處墜落事故,最終造成1人死亡。
根據調查報告還原的事發經過,張某於(yu) 7月21日淩晨5時47分從(cong) 破碎係統旁的運輸道路坡底駕駛兩(liang) 輪女裝摩托車到卸料平台。約淩晨5時55分,挖掘機司機王某在+70米平台準備去檢修機械的路上看見張某正從(cong) +95米卸料平台的邊坡擋車堆上往+70米平台下墜,目擊點和墜落點距離約40米。
挖掘機司機王雲(yun) 波看見有人從(cong) 高處墜落後,馬上打電話報告礦長吳某。礦長又將情況反饋給副總遊某,然後情況再反饋到總經理萬(wan) 某處。隨後梧州市產(chan) 投永鴻礦業(ye) 有限公司組織人員到現場確認事故情況後,上午7時15分萬(wan) 永飛向龍城派出所所長電話告知情況同時向120打電話。公安人員和120醫護人員在7時多到達現場。經現場初步核實,張某已無生命體(ti) 征。死者墜落的地方為(wei) 該礦+95米卸料口平台的邊坡擋車堆上至+70米平台。
當時因企業(ye) 負責人認為(wei) 該起事故係意外墜落事故,所以隻通知了屬地的社學村村委並向公安部門報案,沒有向屬地龍圩區應急管理局報告。9時15分,龍圩區應急管理局才接到龍圩區政府總值班室反饋的事故信息。接到事故報告後,龍圩區應急管理局會(hui) 同龍圩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相關(guan) 處置工作,並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中未發生次生事件和衍生事件。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梧州市產(chan) 投永鴻礦業(ye) 有限公司“7·21”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意外高處墜落事故,非生產(chan) 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抓實抓細安全生產(chan) 管理,築牢現場安全防線 持續加強安全風險辨識和分級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建設,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製度真正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嚴(yan) 格管控重大安全風險,加強基建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出入礦區範圍內(nei) 人員的登記和檢查製度,加強人員管理。加強員工培訓教育,提高安全風險辨識能力,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 (二)規範外包工程管理,壓實主體(ti) 責任 梧州市產(chan) 投永鴻礦業(ye) 有限公司需將外包工程納入礦山統一安全管理,杜絕 “以包代管”。與(yu) 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chan) 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嚴(yan) 格執行管理、培訓、檢查、考核、獎懲“五統一”管理規定,加強對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大對基建施工現場的巡查和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外包人員日常管理,建立人員信息檔案,核實資質證書(shu) 有效性;要求承包方嚴(yan) 格考勤,嚴(yan) 禁無證人員上崗;加大基建現場巡查力度,對發現的隱患當場下達整改通知書(shu) ,跟蹤整改進度,確保隱患及時消除。 (三)狠抓隱患整改,實現閉環管理 梧州市產(chan) 投永鴻礦業(ye) 有限公司要委托有資質的專(zhuan) 家對整個(ge) 礦區進行一次全麵的安全隱患大排查,進一步完善隱患整改閉環機製,明確: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領導負責製定專(zhuan) 項整改方案直至驗收合格;一般隱患由班組即時整改。建立整改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定期開展“回頭看”,防止隱患反彈。同時,對整改不力的責任人嚴(yan) 肅追責,確保隱患整治落到實處,切實保障礦區安全生產(c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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